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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献给我未尝谋面的同学献给我未尝谋面的同学【转载】 那时我在五班,你在六班,我早听说过你,因为你学习好,物理老师特别喜欢你。 晚春,令人热血沸腾。初夏,血迹斑斑。那夜,你去了一个我们当时绝不相信会如此危险的地方,没有回来。你的同班同学跌撞着从尸体中爬出,跑回去给你的母亲报信。 你的母亲如何度过这十九年的,我无法想象。只当我自己做了母亲的时候,才明白那可能是何种痛苦——我甚至仍然不知道,那是我连想都不敢想的。直到去年,她才被允许在复兴门地铁站的出口,为你放上一束花。 这么多年了,每年这个时候,我总会第一个想起你和你的母亲。你是最无谓、无辜地被命运荼毒了的。而命运,包括一切:包括你出生的国土、时代、家庭、政治经济环境…… 我学了你喜欢的物理,不是因为你,但却也是因为一个我们共同崇敬的物理学教授——他写过一本书《哲学是物理学的工具》——我从我们共同的物理老师那里借了那本书,它改变了我的人生轨迹。如果没有那年夏天,我们也许会进入同一所大学同一个系,再做一次同学,我确实和一个你们班的同学大学同班了的。但是,没有这个如果。 这么多年,我一直想找到你的母亲,拥抱一下她,献给她一束洁白的马蹄莲,告诉她我记得你们,我一直难过着。我想过很多,甚至想过我们可能都错了,想过你白死了,可我还是难过。但我不知道怎么找她,她一直被盯着。其实你死得无所谓值不值,你只是死了,那么年轻,甚至还只是个孩子。 而我,并不是在说政治,不是在说治国的是非对错。我说的是更根本的东西,人之为人最基本的、生存的权力。我不承认那种所谓以大局为重、不得不做的牺牲——拿别人的性命。我花了超过双倍于你生命的时间,才稍稍有点明白,生命是什么,死亡是什么。才体会到,生命和死亡都是以方式记的,而不是以数量记的。对每一个生命的屠杀,都是罪恶。 我一直没有去主动寻找你的母亲,给她那个拥抱和那束马蹄莲。但我知道,我并不因为懦弱、犬儒,就平安。危险是悬在每个生命头顶的。 我不为你的死寻找意义。我不为国家寻找前途和道路。 我只祭典你,只祈祷。因为,那虽是你,却也本可能是我。 致母亲母亲大人: 适逢母亲节,儿子我不能回家当面祝贺,谨此叩安。昨日父亲来信说已代我捎去礼物,望母亲笑纳。母亲深知儿子不懂浪漫,不会甜言蜜语,这大概继承了父亲的光荣传统。父亲从来不送你玫瑰花,即便是情人节,父亲大多也是以菜花代替,然后带你去足浴中心放松放松。我想,今天也不例外吧。 《史记•孔子世家》说“纥与颜氏女野合而生孔子”。孔子3岁时,其父辞世,于是颜氏一把屎一把尿把这个后来居然说出“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的家伙拉扯大。颜氏泉下有知,不知该多痛心。儿觉得:女子非难养也,女子养人也。母亲就是最好的诠释。若没有母亲从小的煞费苦心,儿子将很难在这世上立足。儿不会和孔子臭味相投,儿保证高举女性主义的伟大旗帜,为女权事业奋斗终生! 孟子的母亲为了他的学业,三次搬家。在母亲的推动下,咱家也搬了一次。不过母亲一直教育我,并非“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觉得母亲的高瞻远瞩胜过“孟母三迁”,因为母亲对任何人都一视同仁,从不拒绝我与任何人来往,也从不下禁令说某某人是个bullshit,母亲深知每个人都有他自己存在的价值。 母亲懂得爱情,却不迷信爱情。母亲和父亲青梅竹马,患难与共。当初造人时肯定相当地开心,相当地滋润,不然也不会产出如是的我。母亲对儿子的思想体系很是了解,并时刻提醒儿子:“你小子只是理论精深,只会纸上谈兵,实战经验却不行。”看,母亲的话总是一针见血、振聋发聩。母亲也再三叮嘱儿子,“不可做浪费钱打花炮的粗汉”。 儿子立誓:绝不做工谗献媚的猥琐男,势必做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这是儿子安身立命的惟一准则,也是母亲言传身教的精髓所在。 祝母亲节快乐!儿敬上 黄 圣 转:起诉书该起诉书转自“了了园”:www.zengjinyan.org/archives/132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起诉书 京一分检刑诉【2008】第48号
被告人胡嘉(别名:胡佳),男,1973年7月25日出生,身份证号码:110105197307254115,汉族,无业,户籍所在地:北京市朝阳区十里堡北里4楼421号,现住北京市通州区东果园BOBO自由城76号楼542号。因涉嫌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于2007年12月27日被北京市公安局刑事拘留,经本院批准,于2008年1月29日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 北京市公安局对本案侦查终结,以被告人胡嘉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于2008年2月18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本院受理后,于2008年2月18日已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 经依法审查查明: 被告人胡嘉出于对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不满,于2001年6月至2007年10月间,通过互联网先后在“博闻社”等境外网站上多次发表《赶上民主列车时 东亚睡狮猛醒日》、《林牧老先生于今日下午14:00前后过世》、《郭飞雄和江伟与〈沈阳政坛地震〉》、《一国无需两制》、《中共十七大之前 中国政法系统大范围制造恐怖气氛》和《国庆及十七大来临 警方连续侵犯公民权利》等煽动性文章,并于其间(期间)接受境外媒体“希望之声”采访。胡嘉在其所写文章中及接收采访时,恶意造谣、诽谤:“中国的人权灾难天天爆发”;“专制体制的生存之道无非是不断地‘吃人’,在专制体制的土壤上只生长着贪婪、腐败、滥权;凭空捏造所谓的‘和谐社会’,然后再把大话、空话、套话、费(废)话、假话重复上千万遍,这完全是一剂毒药,执政党拿它来饮鸩止渴,再拉上整个社会大众殉葬”;煽动:“我们向这样一种专制的体制发起挑战”;“我真的为国家被这样一个组织统治而感到汗颜,预计它活不过百岁,不是分崩离析,就是悄然蜕变,共产党作为末代王朝该寿终正寝了”。胡嘉通过上诉煽动行为,妄图达到颠覆我国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目的。 胡嘉的上述煽动性文章被境外多家网站链接和转载;采访录音资料被境外媒体制作成音频或整理成文字,以《胡佳谈高律师被绑架前后的情况》、《向专制体制发起和平的挑战》为题,登载在“大纪元”等境外网站。 被告人胡嘉作案后被查获归案。 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如下: 被告人供述与辩解,证人证言,现场勘验检查笔录,鉴定结论,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 本院认为,被告人胡嘉目无国法,以造谣、诽谤等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罪行重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之规定,且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之规定,本院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检察员:张荣革 代理检察员:王翠杰 2008年3月7日 (公章: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附注: 1、被告人胡嘉现押于北京市看守所; 2、随案移送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各1份,主要证据复印件4册; 3、随案移送赃证物清单1份。 天朝今日吃河蟹近日,泰西诸夷对我天朝主办武林大会颇有抵抗情绪,即使圣火令一路由镖局押送,也难挡吐蕃恶心情绪。国内外众秀才举人进士们也把目光从房价物价转移到了五圈会。鸠摩智跳来跳去,我天朝也把他视为小丑,爱理不理。今日,天朝又烹烧了两只河蟹。且看: 一、新任大理寺正卿:“群众感觉应作为判死刑依据之一”来源: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8-04/11/content_7956313.htm 核心提示:新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10日与珠海中院法官会谈。王胜俊提出,要继续贯彻“宽严相济”的审判政策,对待判不判死刑的问题,“要以社会和人民群众的感觉为依据”,以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二、前吴王被判18年来源:http://news.xinhuanet.com/newscenter/2008-04/11/content_7959619.htm 新华网快讯:中共中央政治局原委员、中共上海市委原书记陈良宇11日下午被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18年,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30万元。 “我对不起党,对不起上海人民,对不起我的家人。” Quote:“I am sorry to the Party, the people of Shanghai, and my family.” ——在3月25日的庭审中,陈良宇作了两分钟的最后陈述 深觸我心之愛的頌歌(愛的真諦)深觸我心之愛的頌歌(愛的真諦) 愛與生俱來,愛難以言說,愛在於體驗,愛重在實踐…… 愛的真諦觸動我的心扉,愛的真諦讓我珍視生活的美好,愛的真諦讓我看到了古今聖賢所夢想的天堂,愛的真諦讓我追尋人生的境界。 Bible 1 Corinthians 13:4-8 《聖經》 哥林多前書 13章 4-8 【KJV】
4. Charity suffereth long, [and] is kind; charity envieth not; charity vaunteth not itself, is not puffed up,
5. Doth not behave itself unseemly, seeketh not her own, is not easily provoked, thinketh no evil;
6. Rejoiceth not in iniquity, but rejoiceth in the truth;
7. Beareth all things, believeth all things, hopeth all things, endureth all things.
8. Charity never faileth: (图片说明:英文圣经KJV收藏版-1613年原书扫描-King James Version-Scanned-KJV-1613)
【和合本】 4爱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爱是不自夸,不张狂, 5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处,不轻易发怒,不计算人的恶, 6不喜欢不义,只喜欢真理; 7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8爱是永不止息。
【NIV】 Love is patient, love is kind. It does not envy, it does not boast, it is not proud. It is not rude, it is not self-seeking, it is not easily angered, it keeps no record of wrongs. Love does not delight in evil but rejoices with the truth. It always protects, always trusts, always hopes, always perseveres. Love never fails.
【HGB】
13:4 Love is never tired of waiting; love is kind; love has no envy; love has no high opinion of itself, love has no pride;
13:5 Love's ways are ever fair, it takes no thought for itself; it is not quickly made angry, it takes no account of evil;
13:6 It takes no pleasure in wrongdoing, but has joy in what is true;
13:7 Love has the power of undergoing all things, having faith in all things, hoping all things.
13:8 Though the prophet's word may come to an end, tongues come to nothing, and knowledge have no more value, love has no end.
【思高本】
13:4 爱是含忍的,爱是慈祥的,爱不嫉妒,不夸张,不自大,
13:5 不作无礼的事,不求己益,不动怒,不图谋恶事,
13:6 不以不义为乐,却与真理同乐:
13:7 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13:8 爱永存不朽……
【经熊本】
4 夫愛之為德,寬裕含忍,愷悌慈祥,不忮不求,不矜不伐,
5 明廉知恥,尚義敦禮,於利不貪,見忤不怒,不念惡,
6 不逆詐,不樂人之非,惟樂人之是;
7 無所不容,無所不信,無所不望,無所不忍。
8 ……愛德則永久不匱也。
【NRSV】 4 Love is patient; love is kind; love is not envious or boastful or arrogant 5 or rude. It does not insist on its own way; it is not irritable or resentful; 6 it does not rejoice in wrongdoing, but rejoices in the truth. 7 It bears all things, believes all things, hopes all things, endures all things. 8 Love never ends.
【GNT】 4 Love is patient and kind; it is not jealous or conceited or proud; 5 love is not ill-mannered or selfish or irritable; love does not keep a record of wrongs; 6 love is not happy with evil, but is happy with the truth. 7 Love never gives up; and its faith, hope, and patience never fail. 玫瑰花、紫罗兰、大清、大宋玫瑰花、紫罗兰、大清、大宋
此文分为三部分,读者细细品尝,定会有所收获。
1、来源:人民日报,2006年11月02日,转引于新华网。 全世界无产阶级的伟大导师和领袖马克思曾质问:"你们赞美大自然悦人心目的千变万化和无穷无尽的丰富宝藏,你们并不要求玫瑰花和紫罗兰散发出同样的芳香,但你们为什么却要求世界上最丰富的东西——精神只能有一种存在形式呢?" 【瞧!伟大的哲学家马克思先生讲得多好。】
2、摘自《帝国的回忆——〈纽约时报〉晚清观察记》。郑曦原编,三联书店,2001年5月,北京,第一版,第300页~342页。 1896年9月2日上午9时,时任大清帝国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的李鸿章在纽约华尔道夫饭店接受了记者的访问。 …… 美国记者:总督阁下,您期待对现存的排华法案进行任何修改吗? 李鸿章:我知道,你们又将进行选举了,新政府必然会在施政上有些变化。因此,我不敢在修改法案前发表任何要求废除《格利法》的言论,我只是期望美国新闻界能助清国移民一臂之力。我知道报纸在这个国家有很大的影响力,希望整个报界都能帮助清国侨民,呼吁废除排华法案,或至少对《格利法》进行较大修改。 …… 美国记者:阁下,您赞成将美国的或欧洲的报纸介绍到贵国吗? 李鸿章:清国办有报纸,但遗憾的是清国的编辑们不愿将真相告诉读者,他们不像你们的报纸讲真话,只讲真话。清国的编辑们在讲真话的时候十分吝啬,他们只讲部分的真实,而且他们也没有你们报纸这么大的发行量。由于不能诚实地说明真相,我们的报纸就失去了新闻本身的高贵价值,也就未能成为广泛传播文明的方式了。 【李大人呼吁废除排华法案,值得表扬!不过,他认为"外国的报纸讲真话,只讲真话",是不是外交套话,还是没进行深入调查?^_^】
3、来源:百度"新宋吧" 辽王晋参知政事,半年前早定之局;吴王绶太子位,领尚书令,国子监大祭酒,不出意外,当接今上之位! 泰西诸夷根本没想怎么样,他们只是看国朝不爽惯了,故意来恶心一下而已,朝廷也是心知肚明,慢悠悠的扯皮拖时间,扯过了五圈会,大家都会当没事发生,下订单、做买卖依然照旧。 最终倒霉的就是那鸠摩智,空欢喜一场不说,阴蓄多年的卧底死士这回也几乎让捕快们一网打尽,还平白惹上了十三亿仇人。 同时朝廷也暂时的转移了矛盾,原本在物价房价上吵得天翻地覆的的一众秀才举人进士们这会儿也都把注意力都集中到了吐蕃,朝廷也乐得一时清闲。 另外,那鸠摩智事后细细琢磨起这件事,会不会恍然大悟,顿时产生起吃了苍蝇的感觉呢? 其实关键是马教主入主东南岛,我朝最怕武林大会时东南有变,至于鸠摩智,内功早被废了,跳梁小丑,徒增耻笑而已。 【嘿嘿,语言形式甚妙,不怕GFW+人肉。我得学习下这种方式。】 温州市长编纂行政败诉案例 宣传依法行政意识Wenzhou mayor compiles the administration to lose a lawsuit case for propagandizing legally administration consciousness Quote from: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8-03/31/content_7887841.htm 温州市长编纂行政败诉案例 宣传依法行政意识 来源:法制日报 一本本散发着油墨芳香的《温州市行政案例选编》摆到了浙江省温州市政府各部门局长、处长们的办公桌上。这部由温州市委书记、市长邵占维提议并亲自参与编纂的书,以50个典型的行政违法败诉案例提醒他们:在工作中要多一份依法行政意识。 温州市与我国行政诉讼法律的发展有着密切关系。1988年8月26日,全国首例"民告官"行政案件就出现在温州市苍南县。二十年来,温州市创造性地建立与实施行政问责、行政首长出庭等多项制度,政府行为逐步纳入法治轨道。但是,一些政府部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还比较淡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这一切引起了时任温州市长邵占维的警觉。在他看来,这些现象与温州市政府所要致力建设的"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廉洁政府"目标背道而驰。于是,邵占维几次作批示,提议市政府法制办组织力量,编纂一本行政案例。他特别交代,政府胜诉的一律不要收录在内,成绩不讲跑不掉,问题不讲不得了。不要怕出丑,要编就编政府部门近年来各种各样的违法败诉案例。 记者看到,这本《温州市行政案例选编》共194页,选编的50个典型行政违法案例,均为温州市各级行政机关近年来败诉案件。涉及的行政行为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征收、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裁决等。行政违法和行政不当行为的原因包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行政程序违法、超越职权、滥用职权、行政不作为等。每个案例都分案情描述、分析、点评三部分,选编者以案说法,针对其中难点、疑点,深入浅出、条分缕析,提出许多有见地的建设性意见。 邵占维在该书序言中写道:这是一面有价值的镜子。这些案例告诉我们,在工作中如果多一份理性、多一份责任、多一份依法行政的意识、多一份对权力的正确对待,我们将少一份政府运作的成本,多一份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希望全市各级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都能认真读一读这本书,了解政府行政行为存在的突出问题,掌握处理相关行政案件的方式方法,并进行借鉴和反思,以提高自身依法行政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陈东升)
PS:有意思的是,這篇文章新華網都發了,xiaonei說我可能含有contraband content,哈哈,連整繁體都不行。還是整個英文題目吧哈!喲,居然標題不能長於100個字元,那我用省略號吧哈。有標題party的嫌疑,大家可別拿磚頭扔我。看來是逼我寫娛樂八卦了。。。。。。這篇文章仍然發佈不了,難道是愚人節的禮物?哈哈
《追》——纪念哥哥追 明天是“哥哥”五周年的祭日,我最欣賞的學友哥演唱“哥哥”最中意的《追》。 主唱:張國榮 作曲:Dick Lee 作詞:林夕 編曲:GEORGE LEONG 專輯:寵愛 MV視頻:http://www.youtube.com/watch?v=b2aCJlZR1Fo
這一生也在進取 這分鐘卻掛念誰 我會說是唯獨你不可失去 好風光似幻似虛 誰明人生樂趣 我會說為情為愛仍然是對 誰比你重要 成功了敗了也完全無重要 誰比你重要 狂風與暴雨都因你燃燒 一追再追 只想追趕生命裡一分一秒 原來多麽可笑 你是真正目標 一追再追 追蹤一些生活最基本需要 原來早不缺少 HA...... 有了你即使平凡卻最重要
好光陰縱沒太多 一分鐘那又如何 會與你共同渡過都不枉過 瘋戀多錯誤更多 如能從新做過 我會說願能為你提前做錯 誰比你重要 成功了敗了也完全無重要 誰比你重要 狂風與暴雨都因你燃燒 一追再追 只想追趕生命裡一分一秒 原來多麽可笑 你是真正目標 一追再追 追蹤一些生活最基本需要 原來早不缺少 HA...... 有了你即使平凡卻最重要
只想追趕生命裡一分一秒 原來多麽可笑 你是真正目標 一追再追 追蹤一些生活最基本需要 原來早不缺少 HA...... 只得你會叫我彷佛人群裡最重要 有了你即使沈睡了 也在笑 Transferable SkillTransferable Skill
寒假,我和高中同学吃茶,感慨道:"法大有擅长英美法的教授,有专攻大陆法的教授,有执着于中国古代法的教授,还有一心扑在司法考试教育前线的教授。我们要采众家之长,如果缕不好这关系,司法考试对我们来说不一定容易或者说占便宜。"
前段日子,一位师姐转述已参加工作的学长的话语:"我觉得法律是最没用的。"
今天下午,有读者留言:"我希望学的是有用的。"
我想,这"有用"、"没用",与其以"实用主义"区分,还不如以这样一个词来界定——"可转移的"(Transferable)。
"我们现在学的'法律',就不是'可转移的技能'(transferable skill)。当然,法理、人权和交叉学科研究(比如法律与经济学/社会学/文学)等'务虚'的门类不算。"(冯象:《推荐书目、编案例与"判例法"》,原载《中国法律人》12/2004)
冯象先生这里说法律不是"可转移的",就是指学子认为"美国的学术前沿,未必与他们的学业和生活相关。在香港学了法律,到温哥华派不上用场。"换句话说,"法律"(书本上的法律)并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
症结之所在即是:法学教育是跟着司法考试走,还是司法考试跟着法学教育改?法学教育是要职业化,还是博雅化?
呵呵,这是决策问题,不是我要想的问题。
还是那位保研后依然天天自习到熄灯的"非人类"师兄先知先觉,请看他QQ签名:"我还不懂法律,因为我对其他学科一无所知(开始从法学慢慢撤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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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推荐(注意作者的方法)
书名:中国法律与中国社会(新版)
英文名:Law and Society in Traditional China
作者:瞿同祖
出版社:中华书局
ISBN:7-101-03664-3
出版日期:2003年9月
版次:第1版
定价:28.00元 定稿,真搞?定稿,真搞?
几天前,我提交了论文初稿,指导老师万忙之中抽出宝贵的时间,通读全文,给我发来了控制表(一)。
在此期间,我尊敬的学长“非人类”在紧张的学习过程中,花了整整一个晚上,圈圈点点,用红笔给我提出了中肯的建议,使文章的修改更见成效。我从来未见过阅读文章这么认真的人。特此感谢。 “非人类”的总评: 资料翔实,行文流畅,偶有瑕疵,仍为美文。 文章论理性稍嫌不足。 总论部分最为精彩。 可能是自己写作的进度把握不太好,眼见明天就是定稿的提交时间了,同时还要提交控制表(二)、(三)以及两篇各4000字的翻译。 咱办乜?嘿嘿,俺一通电话给亲切的老师,老师说:“手头上还有硕士论文,时间太紧了,没时间看。本科论文也就这样,你写成这样不错了。我晚上就把表(二)(三)发给你。” 老师真讲义气,呵呵,谨此致谢,这可是发自内心的。假如没这表(二)和(三),后果由我自负,呜呜~~~ 看老师的评语: 1、表(一): 指导教师对论文初稿的修改意见:论文有特色,但自己的观点和分析有待加强。脚注是必须的,但如果文章的大部分是通过脚注中文章的引用完成的,则需要修改。 2、表(二): 指导教师对修改稿的意见:(1)注意论文写作的规范性。(2)最好有案例对理论加以说明。 3、表(三): 指导教师对论文定稿的评语:该论文选题具有专业性,结构合理,观点明确,资料充实,论证较充分,有自己的独立思考,符合学术规范。
^_^,指导老师虽没看我的修改稿,评语也是根据我初稿而出的,不过老师已经尽责尽力了。怪只能怪这种制度,让我滥竽充数。哈哈。 PS:学术、学术,不学无术…… 3-26乱弹一、海子的祭日
19年前的3.26,法大老师海子在山海关卧轨自杀。 重温老师的经典《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作为对老师最好的祭奠。 从明天起,做一个幸福的人 喂马,劈柴,周游世界 从明天起,关心粮食和蔬菜 我有一所房子,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从明天起,和每一个亲人通信 告诉他们我的幸福 那幸福的闪电告诉我的 我将告诉每一个人
给每一条河每一座山取一个温暖的名字 陌生人,我也为你祝福 愿你有一个灿烂的前程 愿你有情人终成眷属 愿你在尘世获得幸福 我只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还有守东老师《为了真理和爱而生活》中涉及“海子”的部分: 对于我,爱意味着耐心的守候。因为你要错过所有的机会,才能遇到你的唯一。对于为寻求真理而读书和为砥砺生命而恋爱,概莫能外。
过去的岁月之所以难以忘怀,是因为总会有人和事留住你的记忆。记得诗人海子曾和我们一起坐着破旧的班车在那时还相当简陋的京昌公路上颠簸,他的死让我们顿觉活着必须有所依据。他诗中的麦子曾经让我对生存有了更原始的理解。他是昌平的一个匆匆过客,但他留下了汉语诗歌凤凰涅磐的火种。他不是我的朋友,但他给我的昌平岁月增添了一份神圣和神秘。他也让我无法抗拒他人的生命对自己的影响。我们那时都喜欢他诗中那个面朝大海,春暖花开的房子。那是他的坟墓。
如今海子似乎已经非常遥远。昌平已经成了一个人声鼎沸的闹市。穿过熙熙攘攘的政府街,回到贷款买的宁馨院房子,倍感世界今非昔比。未变的,是对书的热爱,对买书读书的乐此不疲。 PS:家属院里,海子住过的房还在那儿,老路指给我看过。不知现在谁成了那的主人? 二、瞧!它又来了
(一)教育部:京剧进中小学课堂是本来就有的教学要求
来源:http://news.xinhuanet.com/edu/2008-03/25/content_7856888.htm 新华网消息 3月25日下午,教育部举行例行新闻发布会,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表示,在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音乐和艺术的课程标准里面,本来就列入了京剧的教学要求,京剧进中小学课堂是本来就有的教学要求,是本来就在进行当中的教学工作。 王旭明说,关于京剧进中小学课堂这个事情,社会各界讨论了很多时间,很多政协委员也提出了有关建议和意见,我们在这里面感谢社会各界对这个问题的关注,参与并提出了很多好的意见和建议。其实京剧进中小学的课堂不是我们最近才有的,实际上是本来就在进行当中的教学工作。我们了解了一下,在我们国家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音乐和艺术的课程标准里面,本来就列入了京剧的教学要求。 他说,在通过国家审定的音乐和艺术的教科书中,均在小学、初中、高中的有关年级当中,都涉及安排了京剧教学的相关内容。这次修订的课程标准在各年级也都增加了教学内容,使得内容更加充实,安排更加衔接,同时也便于组织教学。 王旭明表示,教育部这一次仅仅选择了十个省市,在每一个省市里面选择十所小学、十所中学进行试点,经过一年的试点,有些经验会不断的积累,有些需要改进的地方也会不断改进。 王旭明引用某媒体的评论说,一项新的政策试点,不能苛求尽善尽美,但可以尝试,并在尝试中听取公众的声音,以求完善。传统艺术普及从娃娃抓起,说了这么多年终于有了实实在在的进步,对于京剧乃至文艺来说机遇宝贵。京剧进课堂,受益的将不仅仅是京剧,对其他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和振兴,都将有深刻的标本作用。
(二)教育部将如何倒卖那一亿光盘 来自:http://zhaomu.blog.sohu.com/81330628.html 3月2日,我写过一篇博文《教育部不如一个聂卫平》,这篇文章不够辩证,因为没有讲到教育部也有强大得多的地方,比如它要出台一个行政命令,就一定能让某些人,或某组织,某机构,甚至某团伙大赚特赚学生的钱。 这不,教育部虽然可以效法国家林业总局在华南虎事件上掩耳盗铃那样,对网络的强烈质疑装聋作哑,让公众看不清“在中小学推广京剧”的底下究竟卖的是什么药,但在今年政协会议上,一个叫孙萍的委员的质疑,还是让教育部露出了狐狸尾巴(详见《政协委员孙萍当众炮轰教育部》) 一是教育部的行政命令“京剧进入中小学”,始作俑者虽然并非教育部,但那15首京剧唱段(其中10首是样板戏),却是教育部弄出来的; 二是教育部规定的榜样戏曲目,“听上去”几乎不可能更改; 三是教育部所谓的“试点”,并不意味着教育部想看看效果如何,再做下一步打算,而是很有可能随后就在全国推广。 因为政协委员孙萍透露的信息,教育部已经刻了1亿张教学光盘。 1亿张光盘是什么概念? 先算一笔帐: 2007年参加全国高考的考生人数是1000万,这个数字比当年全国高中毕业人数应该少一些,考虑到千军万马争过高考独木桥,对中国学生来说是“绝对律令”,所以估计差也差不了多少。 以静态的方式计算,全国小学生和中学在校学生的总数是: 小学六个年级乘以1000万,等于6000万人。 中学三个年级乘以1000万,等于3000万人。 以上总计,9000万人。 看出点明堂了吧,教育部已经刻了1亿张京剧光盘,从数字上讲和当下全国中小学生总人数基本是吻合的。 既然某利益团伙已奉教育部之命,投入巨资把光盘都刻好了,教育部怎么肯或怎么敢把那1亿张光盘说废就废了?这可是巨大的利益所在! 教育部真是厉害,不鸣则己,一鸣惊人。 现在应该查一查这“1亿张光盘的买卖”了。成本是多少?准备发行给学校的发行价是多少,对学生的零售价又是多少?还要查一查教育部中有谁是受益者。
(三)政协委员孙萍当众炮轰教育部京剧曲目 来自:http://zhaomu.blog.sohu.com/81329254.html 在政协会议现场,全国政协委员孙萍毫不留情地“炮轰”教育部长周济,在落实提案时歪曲其意思。“周部长,感谢您让我提出的‘京剧进校园’提案成为现实,不过样板戏这么多不是我的初衷……”面对孙萍当面“炮轰”,周济一脸尴尬。 事情的起因是今年教育部预备在全国十个省市自治区,各选取二十个小学及初中推出“京剧进校园”试点,要求学生欣赏、学唱“国粹”京剧。但是,因为在十六个指定曲目中有九个是带有“文革”色彩的“革命样板戏”,以致这个项目广受争议。 香港《文汇报》报道,孙萍说,她同时递上了由梅兰芳之子、京剧大师梅葆玖牵头、冯小刚等42人联署的提案,要求教育部紧急调整相关做法。 面对孙萍当面“炮轰”,周济解释在有关曲目推出前,已经邀请了有关专家进行论证。孙萍马上反驳:“我们这有这么多专家呢!政协的专家不是最顶级的专家了吗?梅葆玖不是专家?那谁才是专家?” 面对委员的“咄咄逼人”,周济只能无奈地感慨:“京剧能够走进校园,就已经很不容易了。一年的音乐课一共二十首歌,其中只有一首京剧曲目。”他认为“京剧进校园”可以在尝试中推进。但孙萍仍然反对:“我觉得这个(说法)不对!(有关措施)出台就不好收回来了。”周济最后向她表态:“你的提案非常好,我们一定会认真研究。” 由于目前教育部制定的十六首“京剧进校园”曲目中,有九首都是“革命样板戏”,引起了文艺界政协委员的反弹。孙萍表示,最初建议“京剧进校园”,是为了通过京剧“国粹”让青少年了解传统文化,“不是要把它搞得像音乐课一样,让每个人都能唱上一段”。梅葆玖则表示,若非媒体报道,他对此事完全不知情,也不了解专家论证的情况,“我们这老一辈的人一个都没参加”。他说:“我觉得这么着急就推出有点草率。” 不过孙萍也承认:“从周部长的话音里,我感觉到调整曲目的可能性很小。听说光盘都已经刻了一亿多张了。”她透露,由于教育部在实施中悖离了自己的初衷,“搞得我现在压力很大,我都成了众矢之的了!所以我一定要站出来,把这个事给纠正过来。” 出于这样的考虑,梅葆玖已经完成了一份提案,建议在“进校园”的曲目中增加爱国曲目《抗金兵》、反腐曲目《铡美案》等有内涵的传统戏剧,而样板戏“有个一两段、两三段就行了”。他的提案受到了42位文艺界政协委员的拥护,冯小刚、关牧村、郁钧剑、王安忆等知名人士都参与了联署。 (四)贺卫方:“样板戏”该进的是大学课堂
发表于《南方都市报》2008年2月28日
教育部关于在中小学音乐课中加入京剧唱段的举措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争议,尤其是已经确定的15首唱段里居然有9首来自“样板戏”,更是令不少论者有不知今生何世之感。一些网友甚至义愤填膺地把此举视为“文革”回潮的一个标志。不过,个人看法,问题的症结也许不在于“样板戏”是否应当进课堂,而是进什么课堂和以怎样的方式进课堂。 作为一个听着“样板戏”长大的人,我对于这种特殊的戏剧艺术有着十分复杂的感受。一方面,理智上知道这些产生于十年浩劫时代的特殊艺术作品可谓典型的“恶之花”,其中充斥着对暴力的歌颂、极端化的思维,甚至对历史事实的公然歪曲。不过,因为那是小时候惟一能够接触到的戏剧类型,虽身在苦难之中,但是那些唱段时刻在耳边响起,与自己的成长过程息息相连,所以每当重新聆听,不自觉地仿佛回到了那既有悲苦又有欢愉的少年时光。况且“样板戏”的音乐又那样的富于创新气息,加入管弦乐队的伴奏较之传统戏的“三大件”,表现力自然是丰富了许多,特别是那些需要以更富立体感的音乐语言表现的内容,诸如杨子荣打虎上山的那一段,柯湘的唱段“乱云飞”等等,假如没有管弦乐的伴奏,真难以获得那样舒展挺拔、酣畅淋漓的效果呢。自己有些固执地认为,如果编写京剧史以及音乐史,“样板戏”仍然是不能遗漏的一个篇章,正如现代小说史不能回避浩然、德国现代文学史不能不写纳粹文学一样。 可是,把这样的唱段放到中小学音乐课里却值得商榷。首先是目的大可质疑。有关人员解释说这样做是为了“传承民族优秀文化”,我认为这样的定位对于“包龙图打坐在开封府”那样的唱段也许是适合的,但是“样板戏”的产生分明是京剧史上的一场所谓“天翻地覆的革命”,它本身是反传统的,也绝非“优秀文化”,把不共戴天的两件事情硬捆在一起显示的是决策者对于历史的无知,对于什么是我们优秀的戏剧传统缺乏最基本的思考。 与这种无知和不思相适应,决策者没有意识到,尚处在对于是非缺乏辨别能力的小学和中学学生刚接受戏剧和音乐教育时,便以这样相当病态的作品开始,会产生怎样的后果。柏拉图曾对于在教育中受艺术教育者接触“坏精神”作品的危险提出告诫:如果他们“从小就接触罪恶的形象,耳濡目染,有如牛羊卧毒草中嘴嚼反刍,近墨者黑,不知不觉间心灵上就铸成大错了。因此我们必须寻找一些艺人巨匠,用其大才美德,开辟一条道路,使我们的年轻人由此而进,如入健康之乡;眼睛所看到的,耳朵所听到的,艺术作品,到处都是;使他们如坐春风如沾化雨,潜移默化,不知不觉之间受到熏陶,从童年起,就和优美、理智融合为一。”但是,样板戏的那些唱段却完全不是那种体现友爱、正直、节制、和谐的作品,毋宁说它们的精神大体上都是在鼓吹一些与上述美德相反的精神。所以,让中小学生浸淫在这样的音乐和唱词里,实在是一种危险的选择。 不过,如果心智大致成熟,我们就需要接触形形色色的事物,既有美的,也包括丑的,以培养健全的判断力。所以,“样板戏”理应在大学的戏剧史和音乐史的课堂里占据着应有的地位,这样的课程当然不仅仅应该向戏剧或音乐专业的学生开放,而且这样应该面向人文社会科学以及自然科学各专业的学生,或者通过专题讲座、专场演出让我们的学生们认识这样的艺术,把它们与传统京剧作出比较。比展示和比较更重要的是,教师们应当把这种艺术得以产生的那个时代的特征、艺术与政治之间的关系、作品中包含着怎样的“坏精神”及其对于国民的精神状态产生了怎样的影响等作出细致的解说,从而补上一段被人为地遮蔽了的历史的叙述。 2008年2月25日夜 杨小凯:我为什么是一个基督徒杨小凯:我为什么是一个基督徒 我今天讲的题目就是我信主的过程。我第一次接触到基督教是在监狱里,那时候我的同房有一个基督教徒,他那时被关在看守所。那个教徒在文革期间贴了份大字报,被判了十年刑。他在监狱里的行为使我非常感动。他尽量帮助别人,每天早晨祷告。在政治迫害面前一点也没有害怕、恐惧,他被判刑之前还向我们祷告。他说是上帝让他去承受苦难。我1983年去美国了,在美国读书的时候压力很大,对教会的事情没有什么兴趣。但是我太太(小娟)为了学英语得到帮助就去了查经班。查经班那些人给了我很深的印象,我第一次感到世界上有无缘无故的爱。当时小娟没有一点英语基础。基督徒当时帮了我们很多忙,帮小娟找工作,帮她学英语。在我们大陆来的人看来这真是无缘无故的爱,找不出一点利害计算的理由。和当时其他出国的人相比,我相对不太受大陆主流意识形态的影响,我当时不太相信唯物论这些东西。我相信历史唯物论可能是不对的,我对宗教不会太抗拒。但是,我是一个深受理性主义影响的人,所以总是从理性和社会科学的角度去看待宗教信仰。我们从美国搬到澳洲来以后,1989年我们去了教会一年,这一年我就去研究基督教的社会功能,当时有一篇文章叫做《宗教的经济学》。我当时的态度就是从经济学的角度去了解基督教,看它在社会经济发展中起的作用,看它本身的运作在经济上是怎么样维持的。那一年我基本上每个星期都去教会。一方面是因为我这个人本身对任何东西都没有成见,我觉得你要了解一个东西,先要爬进去,再爬出来。我当时就觉得应该好好了解一下基督教文明是什么,包括从学习西方语言了解基督教文明。 这个过程,大致可以分成这样几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经济学、社会科学的角度看,我觉得基督教在经济史上起的作用是非常非常大的。后来我信主了以后,要找上帝存在的证明。上帝存在的最好的证明,一个是教会存在了两千年,世界上任何一个政治组织,任何一个意识形态,连续不断的存在两千年,这是很难找到的。我们也可以说还有别的宗教也存在了很多年。但是,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说,在经济上能够使一种社会秩序不断的扩张的,只有基督教。哈佛大学的教授Shileifer等人也作了一些经验性的研究。他们把经济表现和意识形态作回归分析,就发现有些宗教对经济起着阻碍作用。有些宗教,像基督新教,对经济发展,对社会和平——圣经里说的永久和平和公正秩序——起着促进作用。这有着非常多的证明。它起的这个作用是很复杂的,跟我们中国人信的历史唯物论是完全不相同的。一些经济史学家,比如说North,他们认为意识形态、宗教决定了一个国家的政治秩序、道德准则,决定了可以接受和不可以接受的行为。这个东西决定政治游戏规则,决定法律制度和经济表现,经济表现在一个国际竞争环境中就会反馈过来,使意识形态发生变化。这和我们大陆来的人相信的历史唯物主义是很不一样的。历史唯物论认为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大陆来的人,特别是知识界的人,特别迷信科学。什么东西都要用是不是科学来衡量。但是政治和法律制度对经济发展是起决定作用的。而这个制度不是从科学来的,不单不是从自然科学来的,甚至不是从社会科学来的,它是从信仰来的。是信仰和意识形态影响到人,使人认为什么行为可以接受,什么不可以接受。社会形成一个共识,就会有一个叫做Social Sanction(社会反对和禁止)的机制。在美国,执政党去录反对党开会的音,所有的人都会反对,连当时总统尼克松最亲近的政治朋友都会反对。从政治利害而言,尼克松最亲近的政治盟友是不应该反对尼克松录反对党会议的音。但他们听到录音带的消息后大都背叛了尼克松。为什么?他们有一个意识形态,这种行为是不可以接受的。但毛泽东和大多数中国人却认为这种行为可以接受。他们不理解尼克松怎么可能为了一个录音带而下台。中国政府抓持不同政见的人时,也没有人站出来反对。这里不是说老百姓,是说掌权的人,与掌权的人最亲近的人对迫害不同政见者也不反对。为什么?他们也有一个意识形态,认为这种行为是可以接受的。哪些行为可以接受,哪些不可以接受,这就是从宗教和意识形态来的,而不是从经济基础来的。是这种意识形态决定整个制度、人与人的关系,然后就再决定一个国家的经济表现。这就是我的第一阶段,我就是从一种理性的角度,我们可以从社会科学的角度找到很多证明,基督教,特别是基督新教,是世界上唯一一个支持像哈耶克说的'不断扩张的社会秩序和公正'的东西。你如果不相信上帝的存在,这个就是证明。Shleifer及同事作了些经验研究,凡是新教文明占优势的国家,它的宪政秩序、经济表现就好。比如说北美的美国、加拿大,澳洲。荷兰、英国也是新教占优势的地方,这些国家(除荷兰外),它们的文明,它们的法律制度是普通法。它们的经济表现就非常好,它们的秩序就不断扩张。我们今天所说的新教占优势的这些地区,都是从英国那个早期只有几百万人口的很小的岛,一千年之内发展起来的。它就是一个历史证明,从社会科学来说就是这样的,从客观上来说是一个很了不起的东西。 第二阶段我就开始克服我刚才所说的这种对社会科学理性的迷信。刚才我说的虽然承认基督教的正面作用,但要让我相信基督,人死了可以活,信主可以得永生,根本不可能。因为我还是一种理性的、崇拜科学的态度。我后来就读了一个很有影响的经济学家,叫做哈耶克,的书,他对宗教的分析使我受很大的影响。他认为,宗教不是一个理性的东西,但是世界发展的很多重要的东西都不是理性的。我们可以举很多例子,比如说妈妈爱孩子,不是理性的,从个人理性的成本效益分析,妈妈不应该管孩子。但妈妈爱孩子对人类生存是最关键的。不爱孩子的妈妈就会绝后。还有很多例子,比如说我在念博士的时候,当时还没有过资格考试,还不知道能不能拿到博士学位,能不能在外国留下来。当时我的太太就怀孕了。如果你从一个理性的角度计算成本收益你可不可以承担得起?当时我们可能要回中国,我们已经签了约,只能生一个孩子。回去以后会有什么后果。这种理性计算的最优决策,用经济学的话说,就是效用最大的最优决策,就是绝对再不能生孩子了。但是我太太去查经班受到了基督教的影响,她就说我们不能堕胎。现在想起来这个决策真正是太好了,但是它绝对不是以理性为基础。我们还可以讲一些更大的事情,比如说我们人类发展到现在,有了电脑,有更发达的东西,其主要原因是什么呢?就是我们的祖先他有一个非理性的爱好,就是他喜欢讲话,他乱叫,嗷——,不像有些动物不太叫。当时如果用理性计算成本收益,你就会觉得这个讲话没什么意思,它也不能给你多少吃的,如果你要决定算计好了讲话的经济成本和收益,再去拼命讲话的话,那你就会计算这个讲话会导致文字,有文字才有文明,有文明才有宪政,才会有工业革命,才会有电脑。如果你要这样计算,我们的祖先不会看到这些东西。所以你要算好了才去用理性来讲话,也可能永远不会讲话。永远不会变成现在的社会文明。当时我们的祖先就是遵循非理性的这种冲动,你也可以说它是信仰。他就觉得想这样讲,结果后来就出现了很多事情。这些东西我们还可以举很多例子。世界上的制度是从宗教来的,不是从科学来的。这些东西都不是理性的后果,所以按照哈耶克的讲法,如果迷信理性和唯物论,这个社会就会变得非常浅薄,成为永远长不大的社会。要认识到宗教和非理性的东西有非常重要的功能。你有这个想法的时候,你就不会用科学的态度去研究基督教,而是像妈妈爱孩子,像我们的祖先喜欢讲话,他就有一种冲动信这个。信基督,很多东西就会产生。不同的动物信不同的东西。如果你信翅膀,老是想动翅膀,后来变成鸟了。人们迷信不同的东西,就会发展出不同的东西。你为什么要去信基督教,你为什么不去信佛教,它也是信仰,也是非理性的,它也会产生一个文明,就是佛教文明。这又回到了我们前面所说的问题,有太多的证据证明,基督教新教文明是别的东西根本没法跟它比的。 有人也许会说现在基督教文明是最有潜力的,过一千年、两千年会不会还是基督教好呢?两千年、三千年后还有没有基督教呢!我想引用哈耶克的观点。哈耶克说,我们人类生活行为是建立在传统基础上的,比如说我们今天在这里和和平平的生活,是因为我们的社会有一个共识,比如说偷东西要受罚。我们有这种共识,有警察抓小偷。没有这些东西,你会想象不出社会会怎么样。比如洛杉矶大地震的时候,警察突然就不灵了,有那么多人在大街上抢劫,美国那样的一个社会,经济已经相当发达了,但是在那一个短期内,就完全退到了原始社会。实际上我们不了解我们这个制度有多复杂。它是建立在很长期的历史、宗教和意识形态的基础上。所以,一个宗教意识形态形成一个东西,你不能像有些人那样,老想改革,创造一个新制度。他们老是喜欢讲制度创新,这个制度创新是一种非常幼稚的看法。你是没法创新很多东西的,每个人的行为都是受到传统、意识形态等很多东西约束的。没有这个东西的时候,你就会发觉这个社会会乱到一塌糊涂。一个真正了解制度的人,他不会老是说要创新、要改革,他会说要尊重传统。正像普通法尊重先例一样,先例就是法。这个世界上传统是很重要的,在长期历史上经过筛选的意识形态真正成功的,这是人类最宝贵的东西,你不能轻易的用另外的东西来代替它。而且成功的东西往往是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基督教要人们服从权威,老老实实交税,也是尊重传统的。哈耶克觉得传统起重要的作用,财产权、意识形态起着重要的作用,人类社会的制度是多么复杂的一个事情。那些激进的改革、革命,制度创新往往是给社会造成灾祸的。我看了哈耶克的这些东西以后,就对宗教有一种敬意。这是我的第二阶段。 如果说一个人不是从理性来相信宗教,以前我会说他迷信,没有受过教育,那我现在会尊敬不是从理性来相信宗教的人们。从我个人的经验,当你年纪大了,我会发觉迷信理性往往犯错。这里讲个笑话,经济学家,包括得诺贝尔奖的,他们的经济决策常常错得一塌糊涂,经常会亏钱,卖房子最便宜时卖,买房子最贵时买。反而是他们的没学过经济学的太太做出正确的决策。你有了很多这样的经验,你就会发觉太太们有良心,或者她有时候看起来和你的精细计算不一样,但是她们有时候做出正确的决策。这个时候你就会慢慢地对非理性产生一种敬意。你就不会像刚出国的时候那样,说这是迷信,是不科学的,以这样一种轻率的态度来看待她们。哈耶克的宗教思想实际上还是一种社会科学的想法,他说宗教就像一个万花筒一样,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想法,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意识形态,在长期的国与国竞争中,那个最有利于自发秩序扩张的意识形态,就会胜出。他比较了法国的天主教和英国的新教,天主教对人的行为都有一些跟新教不一样的地方。它就影响到制度和法制,他们的国家(法国)就老是有革命、动乱,他们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搞不好,就像中国人一样,相互斗来斗去。他每发生一次革命,就会把殖民地卖给英国人,他的秩序就不能扩张。新教就没有这些问题,人与人的关系,她的游戏规则,就适合社会的持续和平和正义的持续扩张。一个小小的英国,法国人根本看不起的,英国最早的国王都是住在法国的,他不愿意住到英国去。最后的结果是世界上都说英语,不说法语。法国人像中国人一样,不服气,他们老想讲法语,开全世界法语大会,但是有什么办法?这是哈耶克的观点,当然哈耶克的东西比这个深刻多了。他对唯物论,对一张口就是改革,就想制度创新的态度是有很深刻的批判的。 我信主的过程与我对基督教和宪政关系的认识有关。我所说的宪政不是指宪法或民主政治。世界上有三个国家(英国,新西兰,以色列)无成文宪法而有宪政,其中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和最成熟的宪政国家。但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成文宪法而无宪政。英国1688年之后就实现了宪政制度。宪政制度在当时来说并不是一种民主制度,而是一种共和制度。所谓共和制度就是参加选举的主要是一些上层阶层,只有少数有钱缴税的男人才有选举权,因此你很难说它是民主的。但它是"共和"的,就是说有分权制衡制度,有确定,公平,透明,非歧视的分配权力的游戏规则,特别是权力转移的规则;政治上没有垄断,有进入政治的自由,政党自由(结社自由,所有政党和公民在法律面前平等);禁止政治和宗教迫害。英国1688年之后实现的宪政有一个特征就是国王的财政和国家的财政是分开的,翻译成中国的语言就是共产党的财政和国家的财政分开。还有一个是当时英国执政党的财政和国家的财政是分开的,执政党在执政的时候不能从事赢利性事业。台湾是在80年代以后才逐渐实行国民党的财政和国家的财政分开。最近政党轮替后才实行执政党不能从事赢利性事业的制度。执政党从事赢利性事业实际上是违反宪政制度游戏规则的,就是说游戏规则的制订者不能直接去比赛。打个比方说,分饼的人绝对不能先拿饼,不能有利益冲突。政府搞国营企业就违反了这一宪政游戏规则。1980年代中国政府鼓励下级政府创收也违反了这一宪政游戏规则。1990中中国政府禁止军队经商,及最近中国政府规划四统一,禁止下级政府创收搞小金库,就是朝这一宪政游戏规则的进步。美国的成文宪法的特点是,其主要条款全是严格限制政府的权力,严格保护人民的天赋权利不受政府侵犯。 共和实际是对民主的不信任,它害怕民主变成多数人压迫少数人,所以共和有一种保护少数的机制。比如美国参议院不管各个州的大小和人数多少都是一州两票,所以可以作为少数对抗多数的一个机制。众院是按选民人数选出,却要受不是按选民人数选出的参院的制衡。选总统的选举团则是众院(民主)和参院(共和)的折衷。所以以选民人数算得票少的小布什可能赢得票多的戈尔。美国另一个对抗民主的制度就是大法官制度。法官不是选举的,而是总统任命的,而且实行终身制。当然总统的任命权受国会制衡,也难得有机会运用此任命权(有个空缺才有机会)。法官是可以对抗舆论的,所以有人说美国是言论自由,这不是绝对的。因此共和与民主是有很大差异的。我在北大教书,就跟他们说,你们北大老是讲民主和科学,现在应该讲自由和共和。讲民主往往就是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的两极冲突,这是很不稳定的,统治阶级占上风就是专制,被统治阶级占上风就是革命,革命产生暴君,暴君又产生革命,这是很糟糕的事情。而共和和宪政强调权力制衡,任何一极都不能压迫另一极。因此共和与民主的关系是很紧张的。民主制度的一个主要特点是普选制,这在英国是1830年后才实现的。1917年的俄国革命后,苏联式宪法否定了共和制度和宪政的实质,但却实行了没有所有党派平等竞争的(或无差额选举的)普选制。这是一种没有共和制度和宪政的民主。从英国的历史我们可以看到,宪政是以私有财产制度为基础的。而私有财产观念来自圣经中的十戒。宪政的另一基础是法治。法治不同于以法治国。前者以宪法司法为特征,宪法司法过程中政府(国会)立的法可能被判违宪而成为非法。一个没有宪政秩序的专制国家也可以搞以法治国。 基督教为什么会这么成功,这是很值得去研究的事。基督教里边有几个基本的东西,一个是Free agency,他说上帝虽然是万能的,但他永远尊重让人自由选择。他不会说要用专政来强迫你选择。也就是说他对别的宗教不会用暴力去压制。他爱人,甚至爱敌人,宽恕,还有不把人划分为等级,基督耶稣爱最低贱的人。所有这些,都是形成像《圣经》里说的永久和平和正义的制度的基础。不管你相不相信有没有耶稣或人死了会不会活,你也得相信这本身就是一个神,就是一个灵。他真的是一个人类社会长久和平的基础。但是这还不是宗教信仰,这还是像哈耶克的观点,是一种社会科学的研究。 基督教为什么要比其他文明成功得多,其中就有一个所有宗教都有的功能,叫做第三者功能。就是说买者卖者如果没有第三者来沟通买卖双方,有时候明明是一个互利的买卖都做不成的。但是如果有了第三者仲裁,就是如果我们讲价讲不好了,请个与此没有利害冲突的第三者来给我们定一个价,这样一般就容易成功。所以要使一个社会运作得很成功的话,这个第三者的功能是非常非常重要的。宗教跟社会科学哲学都不一样,社会科学哲学都不是第三者,因为它都是在游戏中玩游戏的人。我是经济学家,我就是社会中的一个人,我有我的效用,我有我的目标,我不是第三者,我跟人家都有利害冲突。但是宗教他崇拜一个现在你还看不到的人,耶稣,他在天上,他跟你没有利害冲突。他不跟你争利,不跟你争钱,不跟你争超级大国地位,他是一个真正的第三者。而一个和平的秩序,一定要有一个第三者功能,就像一个买卖做成功,一定要有一个第三者功能一样。有很多国家完全没有宗教,像我们中国古时候,完全相信孔孟的哲学,哲学不是宗教,它没有第三者功能,因为孔夫子就是今天说的Consultant(顾问),他有利害关系,他要讨好国王拿钱。要有国王重用他,他才能够生活。他对国王就比较宠,他对国王进行规劝。但是在基督教里边,上帝对国王有一种威吓作用,你如果欺负老百姓,镇压穷人或对没有钱的人不公,迫害反对派,你死了要去地狱。这个功能哲学家孔夫子是没有的。这就是所谓宗教的功能。但是基督教有一些别的宗教没有的,比如说他无条件地禁止一些行为(十戒)。为什么基督教发达的地方经济也发达?这有很多原因,我刚才只讲了前一个原因。我们在做生意的中间,这信教的人有一个取之有道的承诺,他不会去搞你的鬼。而信教的人平均来说这个承诺比较可信。所以基督教文明的国家大公司可以发展起来。没有基督教文明,只有小家族公司,大公司搞不起来。发达国家有政府和商界形成共识的best business practice codes(最佳商业行为准则),共十条,搞财务和管理的专家都知道,这对大公司的公司治理起关键作用。但最佳商业行为准则源自圣经的十戒。 这种基督教经济上的好处还是次要的。更重要的就是政治秩序,政治秩序就是我刚才说的,这也是罗衣思指出的,要有一个永久的社会和平,就要有公平的政治游戏规则,它要满足模糊面纱的原则,即不管你在什么地位,不管你是小偷还是警察,是被告还是原告,都认为游戏规则公平。模糊面纱的原则很难在没有宗教的情况下产生。因为模糊面纱的原则是说,制定游戏规则的人不能只替自己着想,要替自己的对手着想,就是基督教说的,爱你的敌人。为什么美国、英国、澳洲的制度这么好,因为他们满足了模糊面纱的原则,这些制定游戏规则的人,在制定游戏规则的时候,他不是把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他要考虑自己的对手,要去照顾他们的利益。这个怎么能做得到?第一个你要有爱敌人的想法。第二个你要有害怕下地狱的恐惧。你怎么才会有恐惧呢?你一定要信。这是没有理性的信。只有信的人才会在有权制定游戏规则的时候不是只替自己去着想,而是替敌人去着想。而不能像孙中山那样,当总统时就要选择总统制,在野时就要内阁制。也不能像毛泽东那样,在野时要真正的民主,一旦执政却要搞专政。 你说为什么基督教的国家政府制度这么好,刚才我说的这两条就很重要。而要信,就要放弃使个人利益最大化的理性。你要信死后有天堂地狱,你才会恐惧下地狱。你看基督教的国家,不会像中国那样,当了皇帝以后娶一千个老婆。他不敢,为什么,因为他相信圣经上说的要一夫一妻,违背了这个要下地狱。但是如果我不信它,我不怕它,你讲它一百遍我还是娶一千个老婆。就像中国的皇帝一样。所以信在这里是起关键作用的。而这个信绝对不是理性。但是这个后果又是理性的,信的人,国王信,特别是掌权的人信,就会有一个好的社会秩序,就会有一个我们所说的宪政。所以我的第三阶段就是从哈耶克的社会科学的理性追踪到信,信是基督教成功的秘诀。如果用实践去证明死了人可以复活,你怎么去证明?但是信的人他在个人的灵上他会经验到。这又讲到了政治制度、社会制度,它是人与人的关系。人与人的关系,用经济学家现在最时髦的一句话,它是一个所谓复杂性的理论。复杂性理论是什么意思呢?比如说我们都是由分子构成。人和所有生物的分子基本上是一样的。但是这个分子的不同的组合,就是这个简单的构造的差别,对不同动物不一样,就会变成不同的物种。我们每一个人的利益,不管是经济利益还是什么利益,就相当于分子。但是我这个人和其他人怎么组织起来,就像一个社会的遗传基因一样,像分子的不同的组合。这东西由什么决定?由行为规则决定人与人的关系怎么样。你说爱你的邻居,你看到那个在基督教文化下长大的人,他搬到新地方,首先敲邻居的门,跟他们互相认识,他就有这种跟人打交道的意愿。那我们中国人,住了两三年,隔壁是谁都不去问的。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行为差别,因为我们的意识形态不一样。意识形态决定人的行为差别,行为差别决定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社会结构会怎么样,这是由宗教决定的。基督教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他爱敌人,他替敌人着想,他有Free agency,尊重别人的选择。他又是排他性的,别的都是假的只有基督是真的。但是他又从来不强迫别人,这就是所谓的Free agency,让人自由选择。这些东西是别的宗教没有的。比如说伊斯兰教排他,但它不尊重别人的选择。伊斯兰教掌权的或占优势的国家,它有时候不尊重别人,或者是儒教掌权的一些国家,有些时候它就会镇压跟自己政见不同的人。但是基督教不是这样的,它讲Free agency。但我们也必须承认,基督教在天主教还没有进行宗教改革的时候,有一段非常黑暗的历史。在那个时候,宗教迫害等等都有,赚钱是坏事,不能收利息等等。宗教改革以后,把人的价值改变了,每一个人都可以跟上帝交流,不要上级批准。每一个人都可以自己组织教会。正当的发财是上帝的选民。这些是基督教发展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阶段。 实现宪政最困难的不但是有权影响政治游戏规则的人能替政治竞争中的失败者着想,而且是竞选失败者自愿认输。政治竞争往往是零和对策(你死我活的),竞选失败者自愿认输,从理性而言不是失败者的最优决策,因为竞选失败后以前的大量政治投资都废弃了,因此输了不认输是失败者的最优决策。而1917年俄国和很多国家宪政失败都是因为竞选失败者输了不认输,发生革命。基督教信仰对竞选失败者放弃个人的最优决策,为社会牺牲个人利益,输了认输,是关键的。 这些都是社会科学的观点。但是我刚才讲到我进入第三阶段的时候,我就从社会科学追究到基督教成功的根本,它就是信。信就不是社会科学,它是非理性的。我信,我是非理性的。有些人说,我一定要看到耶稣,给我看一个上帝是什么样子?但是我刚才说到那个复杂性理论,要看到上帝才信实际上是一个分子水平的思想方法。分子的关系不同,它可以出现很复杂的事情,很复杂的社会现像。而分子之间的关系是看不见的,你就叫它灵好了!所谓这个复杂性的关系,完全一样的基本元素——分子,它的关系结构不一样,就会出现完全不一样的物种。关系是什么?关系是看不见、摸不着的东西,它是灵。唯物论是分子水平的思想方法,它一定要看见每个分子。DNA怎么排列?这个关系是看不见的。还有比这个更抽象的看不见的东西。这个灵,不是分子本身决定的,你是狗、是猫、是人,而是分子间的关系——灵决定这个东西。虽然我现在不能给你看一个上帝,但这个灵是我们基督徒共同经验的精神经历。这个是很大很大的一个东西,它决定人与人的关系。很多政治组织,它没有基督,它的生命不超过三百年。但基督教中基督徒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延续了一千多年。这个灵有多大?其他政党都有灵。这个意识形态虽然它不叫神,它叫别的东西。它也是信一个东西,你说给我看看三个代表是什么,他也没法给你看。但是他用这个东西来建立共产党员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我们的上帝,基督,我们祷告的时候会有感觉,这个感觉太真了!你还要什么东西证明?只相信理性,迷信科学,那你永远跨不过这个门槛,你永远到不了灵的世界,你永远停留在这个分子水平上思想问题。你不要以为共产党没有灵,它也有它的灵。它也没有办法给你证明它的三个代表长着几个鼻子、几个眼睛。但是它要靠这个东西来运作它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我们基督徒也是这样的。而我们这种精神生活共同经历过的这种经验,就是上帝,就是耶稣,就是圣灵。所以你如果慢慢从迷信科学、迷信理性走到这一步,你就可以跨过这个门槛、走向信仰了。跨过这个门槛只是个开始。我第一次相信这个灵,是因为我每次做错事了,即使没有人谴责我,也没有人发现我做的坏事要惩罚我,但我会觉得过不去,于心不忍。像有一个良心在跟我说话一样,这个东西就是我们说的圣灵,它就是上帝的声音。我们所有的人心里都有这个东西,都有良心。再坏的人,比如说杀人犯,他晚上也有睡不着觉的时候,为什么?有良心,有圣灵在他里边对他说话。从我个人经验,去年九月份我被诊断为晚期肺癌,医生就说,你这次没有办法治疗了,我们所有的措施只是减轻你的痛苦。我原来是一个非常自信的人,永远要从理性算计成本效益,为什么要这样做,总要讲出个理由来。现在没有理由可讲了。你信科学,现在科学救不了你了。人到了尽头了。我那个时候没有办法,就开始祷告。所谓祷告,那时只是说要上帝救我这条命。那时我真的感到教会有无缘无故的爱,很多教会的朋友来给我祷告,你看,他们没有什么好处。他们还给我找药等等。然后我就一边养病一边读《圣经》,读很多这方面的书。开始有人跟我说,你真的信了基督教,你现在就死或你四十年后再死,在神的那里只是一瞬间,差别不大的。我心里好痛苦,我现在就要死?你读的书越多,你过了这个门槛,你不再用理性而是用信仰,用灵来想问题的话,你就会发觉,嗷,我不应该求上帝来给我一条命啊!我应该相信上帝,灵会得救,就有永生了。上帝让你做什么,你现在死还是以后死,你就听从他好了。 我是搞经济研究的,我现在跟我们的莫那什大学的同事一起搞了一个超边际分析,在国际上评价还不错的。上次诺贝尔奖得主布坎南到我们学校来当着校长的面就说,现在世界上经济学研究最重要的就是你们莫那什大学的这个研究。我们当时都受宠若惊。我当时就想,如果我现在就死,也是上帝的安排。我是这个领域的创始人,可能压住了很多年轻人,我就早点去了,那他们就发展了。如果他不让我现在去,那他就是要我传福音给更多的中国人,跟他做更多的事。你这样想的话,你就轻松了,你不会在恐惧中生活。但是有时候有反复,像我们这样,事业上还算成功的。过去很看不起没有成就的人,现在自己到了社会的最底层了,因为明天你可能就是一堆骨头了!再也不会摆架子了,即使社会最下层的人,你都会去尊敬他。当然这是受《圣经》的影响。如果我没读圣经,我会信别的,我可能不会这样想。但是我这个人,因为很多事情都是自己想出来、做出来的,就老是要自己想办法解决一些问题。我就想办法治病,就不能把自己交给上帝。在这个过程中我也经常祷告。有些人不知道怎么祷告,或祷告了很久没有灵的感受。小娟也是在跟上帝做事,有一个ALPHA COURSE,就是教你怎么样祷告,怎么样认识上帝。我也在学这个。给我印象最深的有两件事。第一件事就是它也是用逻辑上无懈可击的办法证明上帝和耶稣是真的。我们今天没有时间来详细介绍这个。像我这样一个非常理性、数学上计算精确极了的人,我都说,不光从信仰上说,而且从逻辑上说,它真是无懈可击的。你们有机会可以去看录像带或这本书。 这里的一个关键是,所有的人类文明都是文字记载的,文字记载都是主观的,对不对?因为都是由人写下来的。所以在圣经记载的故事和凯撒大帝所记载罗马历史的故事,在主观性方面是没有什么实质差别的。你要找出客观标准来证明哪一个在逻辑上更可信。比如说考古学家的考据学定的一些标准,用考据学的客观标准来说,圣经上的故事是最可信的。比罗马史还要可信,比中国的春秋战国史还要可信。另一类是我们个人灵性的经验,是你的思想活动的,灵魂活动的,这个东西跟科学所证明的不是一样的。作为基督徒,我有过一次祷告流泪的这样的经验。以前我自己都不相信我这样一个很理性的人、数学这么好的人,怎么会为了一个非理性的信仰而哭呢?而且我这个人难哭的很呢,把我抓到监狱里判十年刑我都没哭呢!这种灵性的经验那么多人的经验,这个东西是事实,这就是见证。你说这个东西不算,一定要分子才算,分子之间的关系不算,那你一定会没法了解那个是猴子,这个是人,他们的分子都是一样的。你就永远不可能了解基督教文明和伊斯兰教文明为什么有这么大的差别,而这个不信基督教、只信旧约的犹太人为什么跟人家打仗打得一塌糊涂?为什么信基督教的国家都这样长治久安?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差别?如果你不在灵的基础上想问题,一定要在唯物论的基础上想问题,你永远无法解释这个东西。因为这个差别是跟信仰有关的。而约束国王、制定游戏规则的人,一定要那个人信,这个约束才有效。我们这个社会有这么好,阿富汗打仗打得一塌糊涂,中国隔几十年要乱一次,为什么有这个差别?这就是信仰的差别。 中国人信儒家,不信天堂地狱,孔夫子劝皇帝做个好皇帝,皇帝还是要三千个老婆,他不怕,他不怕下地狱,因为他不信。我的这个病,这又是一个见证。按照医生科学的说法,我今天根本不会在这里。我每天祷告好多次,已经一年了。和我同类情况的有很多都走了。去年九月份、十月份,有人到医院去看我,我根本不能讲话。那时候医生说我的右肺整个都是硬的了。我一讲话,气就喘不过来。一两个月后,有些好转了,我都不能讲一个小时。我现在都讲了多长时间了?去年十月份我走路走半个小时要停三次,要不然就喘不过气来。还有,胸腔里有液体。但是我祷告,特别是兄弟姐妹帮我祷告。这也是一种灵性生活,它也是实在的。你说你生病了,又不信基督,谁管你呢?只是很亲近的几个人关心你,但他也不会一起给你祷告。那现在大家都看到我的情况,我讲话没问题,我也开始游泳了,我开始打网球了,还玩帆船!我也开始讲课了,瘤子消失了。很多兄弟姐妹给我作见证,瘤子是靠祷告消失的。这就是一个见证。当然你可能说是碰巧了。我的这一段的精神上的灵魂生活绝对是真的。你不要老是停留在那个分子水平上想问题。你就是升高,学点复杂性的灵,同样的分子,不同的组合,会完全出不同的物种。而这个不同的组合就是灵,就是不同的灵魂。 我喜欢的漫画The Iraq war has spelled the end for muscular moralism in U.S. foreign policy.
Illustration by Alex Nabaum for TIME 接下来可是动真格的哟~~ 看两年前的小布什胆大包天 U.S. President George W. Bush reaches out and pulls Chinese President HJT back by his suit jacket as the President of China prepared to walk down the wrong set of steps to leave the stage during official South Lawn Arrival Ceremonies at the White House in Washington, April 20, 2006. (Jim Bourg/Reuters) 同样是“拉”,性质可大不一样哦。 述评 同治皇帝暴卒,北京政局扑朔迷离摘自《帝国的回忆——〈纽约时报〉晚清观察记》,郑曦原 编 三联书店2001年5月北京第一版,第300页-342页。 本书系《纽约时报》对华报道选编,起迄年代为1857年1月至1911年10月。这一时期的中国,正经历着"千年未有之变局",从独立自主的东方老大帝国沦为"东亚病夫",传统的帝制和士大夫政治走向终结,军事、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经历了蜕变,人民经受着无与伦比的巨痛……《纽约时报》以当时中国人还未具备的近代眼光和技术,及时、全面、连续地观察和记录了这段历史,内容涉及内政、外交、国防、文化、社会、革命及华侨等方面,构成了一部具有独特视角的中国近代史。 述评 同治皇帝暴卒,北京政局扑朔迷离 《纽约时报》1875年1月17日 通常情况下,一位清国皇帝的死并不会在外界的政治生活表层上掀起这么大的波澜。现在,由于这个伟大帝国的未来预示着将会和其他国家的事务交织在一起,而同治皇帝只统治了如此短暂的时间就死去了,那么,这位令人敬畏的大清皇帝的死肯定会对当今世界产生深远的影响。 如果为刚刚死去的这位年轻君主作一小传的话,那肯定会如《一千零一夜》中的故事一样引人入胜。大清国的皇家私人生活和皇帝家族的品性弥漫着如此神秘的色彩和充满了东方的魅力,以至我们几乎就连统治者的姓名和年龄都不清楚。对于这位刚刚死去的年轻皇帝,我们只听说他是咸丰皇帝的儿子。咸丰皇帝是英法联军攻克北京时大清国的君主,咸丰帝针对英法联军而进行的一系列政治活动都失败了,这导致英法联军完全占领了北京并且烧毁了京城附近闻名于世的圆明园,他自己则由于伤心过度而死去。当咸丰帝死的时候,同治皇帝还未成年。英国海军舰队司令是赫伯将军,法国海军舰队司令起初是德•蒙多仑侯爵,后来是鲍林那侯爵。英法联军和大清国之间经过一系列外交冲突和多次军事对抗,终于攻入北京,占领了这座城市的主要城门,并烧毁了圆明园。圆明园坐落在北京西郊,是专属大清皇室所有的"富丽堂皇的游乐场所"。慑于联军威力,惊慌失措的大清政府被迫同意了英国额尔金勋爵和法国格罗斯男爵联合提出的条款。当时大约30岁的咸丰皇帝由于悲痛和屈辱而死,把大清帝国交到了他的两位妻子手里,并指定了摄政大臣团去协助她们。 自始至终作为咸丰皇帝特使的恭亲王终于和英法达成了和平协议。这些事情做完后,恭亲王又把注意力转移到了国内政治方面。经过一场宫廷政变,他成功地屠杀了摄政大臣团的所有成员,然后宣布由两宫皇太后垂帘听政,他自己则担任了总理大臣而成为大清国实际上的统治者。他的统治一直持续到咸丰的儿子同治亲政,即1873年。咸丰皇帝故去时他儿子只有6岁。此时终于成人并开始处理政务。 咸丰帝是大清朝的第7位皇帝。在汉语里,"清"是"非常非常纯净"的意思。咸丰帝这位刚刚死去的儿子是大清国的第8位皇帝,其死时也大约才19岁。大清每位新帝登基后都要为这个国家选用一个新的年号,以新年号完全取代老年号。如此一来,人们就根本记不得其本来的姓名了。然而,最近去世的这位皇帝,在采用一个新的年号之后不久,又恢复了他父亲小时候曾采用过的年号。在迷信的清国人看来,更改这项古老习俗是不祥之兆。 我们对这位皇帝品性知之甚少,只知道他非常年轻、柔弱且性格孤僻。他18岁时结婚,婚礼极为盛大而荣耀。他的第一个妻子阿鲁特氏,是位贵族出身的少女。他的其他妻子和嫔妃(她们依据身份的尊卑秩序划分为若干级别,每一级别的人数都是数字3的倍数),多达120人。多年以来,不管同治皇帝的实际年龄有多大,狡猾的清国人都一再推迟他的成年亲政仪式,目的是回避所有国际交涉方面的问题,而欧洲和美国政府的外交使节们就是针对这些问题一再给清国施压的。由于要给咸丰帝戴孝5至6年的时间,然后还要等5到6年时间才到法定的正式执政年龄,因此恭亲王和他的同党们就以此为借口成功地抵挡了那些来自"番夷蛮邦"的固执使节们。任何事情都必须推迟到给先帝服完丧之后,任何事情也必须等到这位年轻的皇位继承人登上皇座才好商量。 最近发生的同治帝早亡事件,其特殊意义在于它对在北京进行的那些悬而未决的谈判具有颇为微妙的影响。清国面临着与西方国家之间修订条约的形势。在这个广阔无垠且古老悠久的帝国历史上,其国际关系从未有过像今天这样处于如此危险边缘的情况。看起来清国似乎也无法再退却了,他们针对外国人已无法采取更保守和更孤傲的政策了。然而我们十分清楚,清国统治阶级中的大多数自认为只要他们有足够的政治胆魄,就能够把任何一个外国人赶出国境。即使是已相当文明开化的恭亲王自己,也乐意采取类似这种极端的做法来博取众人的拥戴。然而,太晚了,实在是太晚了,可恶的"洋鬼子"已经在大清国站稳了脚跟。《天津条约》马上就要修订,而西方列强,特别是大英帝国,正在焦急地期待着要为整个商业世界的利益而逼迫这些不情愿的"天朝国民"做出更多让步。 突然之间,这位年轻皇帝几乎就在他刚刚到达法定执政年龄时死了,而清国人就是以新帝未达到这个法定年龄为理由不断推托外国人的,外国人被告知不得不推迟自己的请求。一些悲观失望的外交家很可能会推测,正如他们当两位日本天皇相继暴卒时他们所推测的那样,这次同治皇帝之死是真正在幕后执政的那些人所策划的,他们期望以此能推阻洋人修约的计划。同治皇帝没有自己的儿子,他把皇位留给了另一个未成年的继承人,大清帝国的实际统治权将因此再次落到摄政者的手里。我们现在还无法说出究竟是谁在掌管大清政府。显而易见,除非清国人破除先例,否则可以预料,清国的国际政策在未来数年之内,将会和当初外国人寻求与清国建立紧密外交和贸易关系时所遭遇的一样扑朔迷离。 诗:Law Like Love,By W. H. AudenLaw Like Love By W. H. Auden (1907–1973) Law, say the gardeners, is the sun, Law is the one All gardeners obey To-morrow, yesterday, to-day.
Law is the wisdom of the old, The impotent grandfathers feebly scold; The grandchildren put out a treble tongue, Law is the senses of the young.
Law, says the priest with a priestly look, Expounding to an unpriestly people, Law is the words in my priestly book, Law is my pulpit and my steeple.
Law, says the judge as he looks down his nose, Speaking clearly and most severely, Law is as I've told you before, Law is as you know I suppose, Law is but let me explain it once more, Law is The Law.
Yet law-abiding scholars write: Law is neither wrong nor right, Law is only crimes Punished by places and by times, Law is the clothes men wear Anytime, anywhere, Law is Good morning and Good night.
Others say, Law is our Fate; Others say, Law is our State; Others say, others say Law is no more, Law has gone away.
And always the loud angry crowd, Very angry and very loud, Law is We, And always the soft idiot softly Me.
If we, dear, know we know no more Than they about the Law, If I no more than you Know what we should and should not do Except that all agree Gladly or miserably That the Law is And that all know this If therefore thinking it absurd To identify Law with some other word, Unlike so many men I cannot say Law is again,
No more than they can we suppress The universal wish to guess Or slip out of our own position Into an unconcerned condition. Although I can at least confine Your vanity and mine To stating timidly A timid similarity, We shall boast anyway: Like love I say.
Like love we don't know where or why, Like love we can't compel or fly, Like love we often weep, Like love we seldom keep.
法律像爱情 查良铮(穆旦)译 法律是太阳,园丁说, 法律是一种规格 一切园丁都得遵守 昨天,今天,以至永久
法律是古老的智慧, 曾被无力的祖父尖声责备; 孙儿吐舌发出最高音: 法律是年轻人的理性。
法律,教士以教士的神情, 对一群没有教士派的人解释 法律是,我的传教书里的文字, 法律是我的讲坛和教堂的尖顶。
法律,法官以视线一扫鼻尖 最严厉而又清楚地说, 法律是,我曾告诉你们过, 法律是我想对你们很明显, 法律是,让我对你们再解释一遍, 法律就是法律。
可是守法的学者写书: 法律不是什么对和错 法律只是一些罪恶 受到时间和地点的惩处, 法律是任何时间,任何地点, 人们所穿的衣服, 法律是早安和晚安。
又有人说,法律是我们的宿命 又有人说,法律是我们的国家 又有人说,又有人说 法律不再存在, 法律已经走开。
那总是声势汹汹的人群, 非常愤怒而高喊着说: 法律是"我们", 还有那总是轻柔的白痴的"是我"。
假如我们知道,亲爱的 我们不比他们更懂得法律, 假如我不比你更懂得 我们该做和不该做什么, 只知一切人都同意 也许高兴也许悲哀地 同意法律就是 而且一切人都知道如此, 如果认为用另一个字 把它说明就是荒唐, 那我不能再说法律是 像很多别人那样,
可我们也无权来压制 把它猜一猜的普遍愿望 或者滑出我们的立场 进入一种漠不关心的情况。 虽然我至少可以局限 你的和我的虚荣 试陈述 微末的相同 我们还是可以夸 法律像爱情。
『就像爱情,我们不知在哪里或为什么, 就像爱情,我们不能强求或逃避, 就像爱情,我们时常哭泣, 就像爱情,我们罕能保有。』* *IdeoBook 补译。 Logo的威力杜克大学的GRÁINNE M. FITZSIMONS和TANYA L. CHARTRAND教授,以及加拿大滑铁卢大学的GAVAN J. FITZSIMONS的研究论文:
Automatic Effects of Brand Exposure on Motivated Behavior:
How Apple Makes You "Think Different"
表明知名商标能使人们表现出反映商标特征的行为。研究人员设计一项实验,让341名大学生快速的浏览苹果公司和IBM公司的logo,快得识别不出是哪家公司的logo。测试结果是观看苹果logo的人比观看到IBM logo的人产生了更多创造性的思想。在另一项测试中,观看迪士尼logo的人的行为比观看E! logo的人更诚实。
"This manuscript first examines whether brand exposure elicits automatic behavioral effects as does exposure to social primes. Results support the translation of these effects: Participants primed with Apple logos behave more creatively than IBM-primed and controls; Disney-primed participants behave more honestly than E!-primed and controls. Second, this manuscript investigates the hypothesis that exposure to goal-relevant brands (i.e., that represent a positively-valenced characteristic) elicits behavior that is goal-directed in nature. Three experiments demonstrate that the primed behavior showed typical goal-directed qualities, including increased performance post-delay, decreased performance postprogress, and moderation by motivation."
研究论文下载地址:http://faculty.fuqua.duke.edu/~gavan/GJF_articles/brand_exposure_JCR_inpress.pdf
那么,引发争议的“恒源祥”广告,生产商的logo会使我们产生怎样的行为???? 调调Tuesday, Mar. 18, 2008
http://www.time.com/time/quotes
『Our only weapon, only strength is justice, truth. But effect of truth, justice sometimes takes longer time. Weapons power is immediately there. 』
after saying that he will resign as leader of {T-i-b-e-t}'s government-in-exile if violence continues in his homeland
------------END------------
violence :這個詞是在說誰?
his homeland ????
某些外國人不瞭解中國的歷史,受錯誤觀念的支配,胡亂指責,而他們對這些言論並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
那邊廂,同屬炎黃子孫的小馬哥也開始發飆了,不過我始終認為英九作為一個政治家,在沒掌握準確的資訊前而發表那些言論,實屬不應該。
"夙願的北京奧林匹克還有一年,試圖從經濟優先轉向真正大國的中國,如今種種矛盾彙集成激流洶湧而至。"
——日本NHK在2007年的調調
"就允許CHINA大《國《崛《起,不允許JAPAN《激《流《中《國?"
——某些線民的調調
我不否認某些人從聖地掠取財富,這些人是該受譴責的。我不能切身體會那些連基本溫飽都解決不了的同胞們的處境,因此不能很好地換位思考,從內心深處去理解同胞們的舉動。
和平,家家戶戶過上安穩的好日子才是民眾所需。民眾需要的是一個理想國。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 我国台湾地区中学国文考题我国台湾地区中学国文考题考题(不定向选择题): 1、"请名人代言"是提高广告说服力的好方法。下列四则广告标题,如单就文字意义,寻找背景相契合的古代名人来代言,则最不恰当的组合是:
2008年国际妇女节:投资于妇女和女孩来自联合国官网:http://www.un.org/chinese/events/women/iwd/2008/index.shtml
2008年国际妇女节:投资于妇女和女孩
所有国家的政府在2005年的世界首脑会议上一致认为,"妇女的进步就是全人类的进步"。然而,《北京行动纲要》执行情况的十年审查揭示,很多国家的政策与实践相距甚远。最能说明缺乏政治意愿的一点是缺乏资源和预算拨款不足。这就是为什么今年国际妇女节的主题是"投资于妇女和女孩"。
联合国秘书长 潘基文
联合国成员国一向认为,和平、安全、人权和发展(包括千年发展的各项目标)是世界的头等大事,而其中最主要的一个方面就是男女平等。最近几十年来,联合国召开的许多会议上达成了不少协议,诸如北京行动纲要,蒙特雷协议和2005年世界首脑会议成果文件等,都在竭力呼吁国际和区域组织为保障妇女权利提供充分的资金,把此看作发展经济的首要任务。鉴于世界经济成果与赋予妇女权利的财力物力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距,2008年妇女节的口号就定为"投资于妇女和女孩"。
联合国与国际妇女节
在联合国倡导的事业中,比促进和保护妇女平等权利运动争取到更巨大和更广泛支持的,还不多见。1945年在旧金山签署的《联合国宪章》是第一项将男女平等宣布为一项基本人权的国际协定。此后,联合国又为在全世界提高妇女地位,推动制定了一系列具有历史意义的国际商定战略、标准、方案及目标。
多年来,联合国在提高妇女地位方面采取的行动有四个明确方向:推行法律措施;动员公众舆论及促成国际行动;训练和研究,包括编纂按性别分列的统计数据;以及向弱势群体提供直接援助。今天,联合国工作一个核心的组织原则就是,若要为危害最大的社会、经济及政治问题找到持久解决办法,就必须让世界妇女充分参与,且必须充分增强妇女的权能。 冯象:理想的大学冯象:理想的大学 一理想的大学该是什么样子?星期天突然想到。 星期天早晨,有我最喜欢的NPR(全美公共电台)主持人丽安·汉森的节目。吃完早饭,举哑铃的时候,丽安就笑盈盈地请来顶呱呱的Puzzle Master谜语大王威尔·肖茨,让我猜十五分钟字谜。 威尔是当得上一个"顶"字的。据维基百科介绍,他拥有我们这个星球上唯一的"谜语学"(enigmatology)学位,前无古人——但愿别后无来者!威尔的故事,得从一九七四年他进印地安纳大学(简称印大)讲起。在纪录片《字戏》里,威尔回忆了那段峥嵘岁月。印大有一条了不起的规定,本科生可以自行设计学位课程,专业方向不限,只消满足基础课及学分要求。威尔从小爱猜谜,就试着提交一份谜语学学位课程计划。教授们大吃一惊,将他叫到办公室问话。他把"学术意义"振振有辞说了一通,居然批准了!于是,威尔按照自己的规划,念完谜语学课程(历史与文学为主),写出西方谜语史的论文,戴上了学士帽。他是事业心极强的人。因为,接着他考取著名的弗吉尼亚大学法学院,三年后获法律博士学位(JD),也未受律师楼的"诱惑"而改变志向。他没去考律师,却进了一家杂志社编写字谜,开始了艰巨而辉煌的谜语编辑与创作生涯。今天,他执掌着《纽约时报》的纵横填空字谜和NPR周日字谜节目,这一双谜语娱乐业的高峰;家藏两万种古今谜语文献,包括十六世纪珍本;还创办了全美字谜大赛和万国谜语锦标赛,担任世界各地的谜语赛事的主席、评委或特邀顾问。 这一切,都始于那条充满信任又赋予责任的学位课程规定:美国少了一名律师,成全一位天才,为我们——从地铁里的上班族到公园长椅上的休闲客,从歌星球星到白宫主人,所有不时埋头在字谜里的男男女女——带来无穷的挑战和乐趣。 我在威尔身上看到了理想的大学。那里,学生可以自由发展个性与才智,而不必套进同样的模子,试图长成或装扮同样的身材,千人一面,一个脑袋。 二不知是家境贫寒还是因病辍学,黛文没能上大学。后来结婚成家,攒了点钱,才下决心,去哈佛的社区成人教育夜校报了名。那是十六年前的事。 黛文选了英文专业,她的兴趣爱好。有一门书籍史,是侯敦(珍本善本)图书馆主任司托达先生的课。开始她有些犹豫,怕内容深,考不过。可是司先生把古书行当讲得神了,黛文在今年一月号《哈佛杂志》上说,尽是浪漫传奇似的故事!她一头钻进侯敦图书馆,在司先生的指导下,学会了修复古书。慢慢的,又摸清了古书市场的门道。一不做二不休,她借了八千美元做启动资本,拉上丈夫一块儿四处觅古书。终于,在哈佛附近开了一爿夫妻小店,专营十八世纪以前的古书。现在,这家松木地板、飘逸着羊皮纸同浆糊清香的书屋,已经誉满全球:出版古书目录达三十余种,客户包括欧美各大图书馆和收藏家。不过,黛文最自豪的,还是买到一册破旧的英国史,扉页带一个印记"Bibiothecae Harv; Lib; 1709 20;1;8"。原来是哈佛图书馆一七六四年大火的劫余,当时被人借出而存世的孤本:黛文替哈佛找回来一件珍贵的历史文物,入藏侯敦。 侯敦图书馆从前我常去,听老馆长邦德先生讲中世纪抄本与早期印刷版本。那是邦先生一九八六年退休前最后一次开课,我的导师班生先生嘱咐,邦先生的古书学问尤其鉴定抄本残卷和手稿笔迹的本领没人赶得上,一定不可错过。其时司先生是老馆长的助手,尚在中年,留一部黑白相间的美髯。每节课所用古书,由他放在一个带轮子的小书架上推来书房。然后就恭恭敬敬地立于邦先生身后,从不插话。邦先生讲到哪一本,他便从书架上取下,让我们轮流过目。邦先生自己不看,也无讲稿,只是兴致勃勃一路说去,版本源流、历代著录、皮纸笔墨等等;书,都在他脑子里。 邦先生是哈佛的语言史博士,古典语文之外,还研究文艺复兴与十八世纪文学。关于邦先生有个出名的故事:两百多年前,英国有个学者斯玛特(Christopher Smart, 1722~1771),才高八斗,译过大卫王《诗篇》和罗马大诗人贺拉斯。后来不幸患了宗教癫狂,老在大街上跪着祈祷。结果被送进疯人院,同一只猫儿作伴。关了七年出院,却又因欠债收监,死在牢里。留下一沓凌乱的手稿片断,至一九三九年,方才整理发表,题为《欢愉在羔羊》(Jubilate Agno),学界轰动一时。可是好些段落十分费解,仿佛密码,无人能释读。邦先生二战期间投笔从戎,曾破译日军密码。复员后到侯敦工作,见了《羔羊》的手稿,便有心破译。一天,他半夜醒来,忽然灵感降临:会不会是原稿曾经折叠,破损了导致片断的顺序错乱?他在脑海里"逆向工程"复原……果然,将片断重新"叠"过,原先密码似的文句就一一对上,意思就通了!而且,字字合着节拍,那么热烈,竟是一首祈祷般的献在上帝面前的长诗(B片断,695行以下): 因我要细细思量我的猫咪杰弗利 因他是永生上帝的仆人在尽职在天天侍奉 因他一见上帝的荣耀照亮东方就礼拜用他的方式 因他那个样子以优雅的极快把身子围绕七次 …… 因他懂得上帝乃他的救主 因没有什么比他静静卧着更加甜美 因没有什么比行动中他的生命更加活泼 因他是主的穷人是呀从来仁爱就这么唤他—— 可怜的杰弗利可怜的杰弗利!耗子咬了你的脖子…… 我想,黛文在司先生课上听的"浪漫传奇",肯定有老馆长寻访古书、破译残卷的故事。大学的理想,或推进学术探求真知、培养人才服务社会的价值观,便是寄寓于如此美丽的一个个故事而传承的。缺了这些故事,钱再多,也堆不出哪怕是稍微像样的大学。相反,大学一旦被金钱腐蚀、为权势支配,就成了发财商人和大员秘书的停车场。 三读者有心或许会问:那些都是美国的故事,中国呢?偌大的国家,可有一间理想的大学,书上描绘的西南联大不算? 有的。星期天早晨,威尔由丽安搭档,拿字谜把影星汤姆•汉克斯绕得团团转的当儿,我的思绪从印大和哈佛夜校,飞向我的母校昆明师范学院(今云南师大本部)。 如果放在时下流行的大学排行榜上打分,三十年前的昆明师院,绝对只有垫底的份,离媒体宣传的"一流大学"指标差十万八千里。然而,她有三样排行榜容纳不了的宝贵价值:自由、宽容、关爱学生。 因为自由,我们班二十一个老知青,"政治面貌"清一色的群众,一入学就"造反"。闹到省政府,闹到教育部,直至发文推翻高考录取截留中学英语教师的"土政策",把我们从两年制"专修班"恢复为四年本科。因为宽容,我们可以要求(没错,是要求,不是请求)学校掉换政治教员,聘任一位没有大学学历但精通国际共运和党史的"社会青年"刘老师,给我们讲授党史。英语口语,则聘请了缅共老战士、归国华侨郑老师,也是无大学学历的"草莽俊杰"。因为班主任木文典老师与系主任刘钦先生的关心爱护,我得以豁免专业课,"吃小灶"参加刘先生和外教给青年教师开的英美文学精读。 回想起来,那时的昆明师院确是理想的学习环境。教师是"老中青三结合"的梯队,没有评估没有"工程",自然也无人抄袭、无人交版面费炮制"核心期刊"论文、无人骗取基金塞腰包里当学生的老板。全都一心扑在教学上,认真备课上课,随时可以请教。刘先生本人是香港大学的高材生,尤善作品分析,每一个词每一句话,皆广征博引举例阐释,是新批评派的路子。校园不大,守着几处西南联大的遗迹,烈士墓、纪念碑,让我们一边景仰先贤,一边散步读书。学生不多,互相认识,经常合作,例如与中文系同学一起办报。图书馆藏书不丰,但有联大留下的部分旧藏。除了伙食欠佳,猪肉鸡蛋仍定量供应,不及现在;其他哪一方面,如今排行榜上的"一流大学"即便租到个诺贝尔奖,能够相比? 有一年,弗吉尼亚大学的西南联大史专家易社强(John Israel)教授来访。做完讲座,为了体验学生生活,跟我们班一同下乡。躺在铺上聊天时,易先生说,你们现在蛮像联大呀!他看得很准。那师生戮力同心、艰苦奋斗、勇于抗争、不畏险阻的精神,继承的正是二十世纪中国大学最优秀的传统。而在外语系,这自由的空气和宽容的氛围,是跟刘先生的领导与关爱分不开的。 我最后一次见到刘先生,是在一九八三年。他出差来北京,我陪他去会李赋宁先生。商洽什么公事忘了,只记得他们谈得投缘的笑容,以及走在未名湖畔,他那高高的颧骨上冬日的一抹余辉。刘先生去世得早,没见着九十年代大学的蜕变。不然,当歪风压倒理想之日,"主的穷人""可怜的杰弗利"被一只只硕鼠咬住脖子,真不知他会多么痛心。 二〇〇八年二月于铁盆斋,原载《南方周末》2008.3.6 斯玛特(Christopher Smart):《欢愉在羔羊》(Jubilate Agno),William Bond校注,哈佛大学出版社,1954。
---------------------------------------------------END-------------------------------------------- 冯象先生的这篇文章让我想起了:
1、守东老师说:“我们是只为了司法考试上大学,还是为了将来一官半职上大学,这都多么对不起古人啊!那还不如去上个两个月的冲刺班呢!” 2、流芳老师说:“不来的同学都去上司法考试班去了,这是一个价值取向问题;不来上我的课,这是一个品味问题。我敢保证,中国五年内没有人像我这样讲课了。” 3、若是在西南联大存在的时候,也来个本科教学评估,看来陈寅恪也要下岗了。 教科书随想 中午,看校内网留言板上的留言,有位同学说自己自学法律,要我推荐书。我就引了以下这些话,这些话是我在课堂上或者平日阅读的过程中记录的(当然原话我不可能一字不差地记录下来),大意如此:
【有些同学说我上课的时候一直照书念,我只能这么说:这本书是我编的,我无法超越自己。】 【新XX法马上要公布了,新XX法是世界上最先进的XX法。我们这个写书小组两年来密切关注XX法修订的细节和动态,然后加班加点,终于赶在最近把这套关于XX法的教材写出来了。大概在下周,大家就可以在各大书店看到这套书了,一共8本,希望各位同学踊跃购买。】 ——A教授
【很多出版商找我,但是我是不愿意做这种事情的——和他们共同赚你们这些处于食物链下游的学生的钱。】 【今天下午上课前,我发现校园道路两旁,很多同学都在卖教科书。我想:这些教科书是没有价值的;如果有价值,同学们会收藏的,不会拿出来卖掉的。】 【上节课有同学要我推荐教科书,这对于我来说是一个难题。在某一新法出来之后3个月,就有270多本相关的教科书,这些教科书我一本都没看过,未经比较,我也不能推荐一本最好的。这些教科书有些都有同学的署名,在国外,教科书只能由资深教授编写。有些人说我国的某法是世界上最先进的,但是一个新法出来没有经过实践的检验,怎么能证明它是世界上最先进的呢?我觉得中国的学者可以研究旧法,因为这些法律已经过实践的检验,更有研究价值。】 ——B教授
【有人问耶稣:神的灵与言啊,谁最能诱骗世人?——以为答案是恶魔撒旦——不料耶稣回答:歧途上的学者;一个学者误导,无数人要跟着堕落。
这段话你在《新约》里找不到,不是那几位门徒传世的。它出自一部最早是口传的阿拉伯语“穆斯林福音书”,没想到吧。其实一点不奇怪,我刚才引的《古兰经》说明,耶稣是穆斯林心目中的圣人和先知。古代阿拉伯文献里记载了许多他的事迹、教导与福音。不久前,贝鲁特美利坚大学的哈里迪(Tarif Khalidi)教授把那些福音收集整理了,译成英文,交哈佛出版,题为《穆斯林耶稣》。我读了很受教益。你看,耶稣说的多好,学界的腐败堕落,比撒旦还要可怕。】
——C教授
【有趣的是,我在海外遇到的几位毕业于国内经济法专业的留学生,他们大多不太愿意和外国学人谈起经济法这个专业名称,他们几乎不约而同地告诉人们,自己的专业是民商法(Civil Law or Business Law)。 因为他们实在有些担心,“Economic Law”或“Laws for Economy” 这些字眼会让中国以外的人们听不懂或产生误解。最近,在TOTOO法律青年论坛网站上,还看到一个留学生因为“经济法”这个称谓在海外求学时遇到了麻烦,从美国发来一个向国内网友紧急求问的帖子。 最近,我在网络上用百度和GOOGLE两个最著名的搜索工具对“经济法”和“Economic Law” 这两个关键词进行搜索。结果发现: 通过GOOGLE搜索,几乎没有找到对应的英文“Economic Law”的概念。只有相近的词条,如International Economic Law 和Economic and law等。有位天主教教父在文章里用了“Economic Law”的概念,但他指的是“经济原理”,而不是经济法。通过GOOGLE搜索,找到中文“经济法”的条目共859,000条,但内容全部是在讲中国大陆的经济法。 通过百度搜索,找到对应的英文“Economic Law”条目有494,000条,其内容是讲中国经济法。通过百度搜索,找到中文“经济法”的条目共7,640,000条,内容更是在讲中国大陆的经济法。 今天,我们大致可以相信,在世界范围内,经济法教研领域的从业人员主要都聚集在中国大陆。其中不乏执著而刻苦之士。他们中间有人断言,中国的经济法研究极有可能是中国法律界未来对世界法学最具贡献的部分。这种可能性或许不应排除。但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自从前苏联东欧发生巨变后,中国经济法这个概念以及学科,就已经基本上和所谓“世界法学”处于“脱轨”的状态。】 ——D教授 关于“女哲学家”的思考(旧文重发)关于"女哲学家"的思考(旧文重发)一、缘起一年前,我在桃花岛上独善其身、闭门思过,下定决心暂时远离城市的喧嚣与躁动,几乎每天都沐浴在柏拉图的教诲下,萦绕于耳的则是那梵语版的《大悲咒》,生活就是那样的简单和惬意。 琪姐说:"有时看见你一个人觉得挺心疼,我觉得你本不该过这样的生活……"我和她诉说着自己的梦想:桃花岛上,亭台小榭,沉心歌咏,尽人事,听天命;倘有美女陪伴,最好不过。 随后,在网上碰见了三年未见的才女,顿时兴起,从读书聊到相亲,突然一个问题从脑海中闪过:"为什么古今中外,没出现过伟大的女哲学家?" 才女是这样回答我的:"女人总是少有建树,相夫教子才是理想,没有那么多心思去思考哲学这种理论上很玄的东西,智慧在生活。" 之后,我咨询了众多人的意见,写成了本文初稿及修订版,在写作中得到了众多提供无穷智慧以及智力支持的好友们的帮助,谨此致谢。时过一年,略作修改,重发于此。 二、各类学说"教父"林大学者是第一个对我的提法表示质疑的好友。他认为汉娜·阿伦特是一个伟大的女哲学家。然后他反问到:"你想成为哲学家吗?何况是女人?男人都不想,女人更不想,而且以前无论中国还是西方女人地位都很低,不能读书的,女子无才便是德,不读书没知识能成为哲学家吗?" 《人民画报》的陈飚先生是我尊敬的和寻求帮助的另一位好友。他主张女人不会这么关心世界,对于她们,爱情,家庭,孩子才是最重要的。 《温州日报》的黄之宏师姐用苏格拉底式的问法给我开启了另一条思路:"你要是知道苏格拉底怎么变成哲学家,你就知道这个答案了。"——答:"他老婆"——"恩" "非人类"李大学者则提出了一个看似无厘头却又有一定根据的观点:"因为她们要种棉花,或者存在女扮男装的情况,有待考据。问我如此有深度的问题,答不上来。"当时,我认为此观点并不可取,可在有限史料的支持下,我惊奇地发现确实存在着女扮男装的情况,该观点是一个很好的研究进路。 向来被视为贤妻良母的佳佳姐则说:"可能和社会制度有关吧。女子无才便是德的观念和社会没有给她们提供相应的社会条件吧。但什么才叫哲学家呢?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哲学。"佳佳姐的论说提出了一个初步问题,就是"何为哲学家"?只有清晰地界定"哲学家"后,才能更好地探讨"女哲学家"这个问题。 在《合同法》的课上,方流芳教授曾提出这样一个问题供学生思考:"你们有没有想过,为什么中国古代对某一问题的论述都极其简短?按今天标准论文的要求,这是不可想象的。"(大意如此)在冯友兰先生的《中国哲学史》中,我找到了该问题的答案:"按中国古代用以写书之竹简,极为夯重。因竹简之夯重,故著书立言务求简短,往往仅将其结论写出。及此办法,成为风尚,后之作者,虽已不受此物质的限制,而亦因仍不改,此亦可备一说。"现在想来,女子的生理结构和男子有相当差异,如负重的能力较弱;再受客观因素,如竹简的重量影响,其成为哲学家的难度可见一斑。 琪姐:"评价女人和哲学的关系,我有我自己的理解:如果要从宏观上即从大多数女人为什么不成为哲学家来说,并不是从古到今没有成功的女哲学家,而是在中世纪,女人的地位是受到压制的,女人的学术思想并不受到重视。现在就不乏女哲学家啊,还是会有很多女人潜心研究哲学的;其次,从微观上分析,哲学太枯燥,不适合现在啊,从功利一点的角度就是它并不能带来物质上的任何满足,所以当然就没有多少人研究咯。" 朱清:"有老师曾言:'不是哲学毁了女人,就是女人毁了哲学……'""其实你提的问题本来就带着某种设定……从后现代的角度来解构的话,'女哲学家'这个词的出现本来就带有男权话语的色彩……换句话说……也许本来就不存在'女哲学家'这个词语的合理性,就像'女博士'一样,只是在特定话语语境中出现的那样。 这个角度来思考的话,也许并不是缺乏女哲学家,而是缺乏认识并认可女性哲学家的思想而已。举个例子来说吧。比如阿伦特,才能无庸置疑,可惜在介绍她的时候却永远离不开与几个男子的关系。她的丈夫、老师以及后来晚年追求她的国际政治大师摩根索。""最典型的例子应当是莎乐美,详见http://dadao.net/htm/culture/php/template1.php?id=31 。再提供一个例子:尼采的妹妹。现在我们看到的尼采的思想,其实大部分都是他妹妹的思想,或者说她修改过的尼采的思想。其实当前国外的研究社科理论的女性,在哲学方面的造诣都很深的。但"家"这个词么,似乎大家的评定都不一样……词语的重新建构开始。至少在国关领域,像蒂克纳这样的女性我还是很佩服滴。你也可以看看女性主义理论的这几个代表人物,不少可以算的上是哲学家的。" 胡皮蛋:"我觉得哲学在女人里非常有市场啊……我就认识两个热爱哲学的姑娘,奋不顾身一意孤行读原著考北大的哲学方向。你所知道的哲学家难道不是靠宣传么……每天难道不是有无数思想都埋没了么……看你对哲学家的定义了。反正会有人替伟大的柏拉图摇旗呐喊……但是替女子他们估计就算了吧。学界根本就存在一种'死去的白老男人'现象,包括法学和哲学……那天老师还说在国外你若想要你的观点得重视,最好的方法就是你每个结论都来源于'死去的白老男人'。学术风气一直如此,从古希腊开始就没变过。只是最近国际上才开始要求政治正确吧。而且他们的政治正确还带着保护弱小的意味。说到底还是'死去的白老男人'一统天下……至少从前优秀的女人根本没机会打入,当代政治正确的受益者们还没出来呢。哲学家是很难孵化的一种东西……而且需要盖棺定论。""那你干吗会想在过去的哲学家里找女人?他们把女人都筛走了哪来的女人?他们从学校就开始筛……你指望有女人自学成才,苦撰十年,然后突破重围掌握喉舌发布自己么……武则天要对付的是一个老男人……在学界你得对付一群老男人……不管死了没死……""社会角色分配问题……妊娠就是个很直接的原因,分散精力,减少元气和活动能力。但如果没有婚姻和子女,在现代价值观里又不是完整的女人。" 子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至始也。立身行道,扬名於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在如此关键问题上的思考,父母对我的支持当然功不可没。母亲陈女士说:"女人以前没机会读书,女子无才便是德,但是不久的将来,会出现女哲学家。"父亲黄药师说:"我赞同你母亲的观点,而且男女思维不一样,你可以把这个当课题来研究。" 随后,父亲出了一个选择题:假如你去买菜,有蔬菜、肉、甜点、鱼,只能买一类,你会买啥?——答:蔬菜。 老爸会心地点点头。 母亲则立即补充到:"你三天晚上不回家吃饭了。喝坏了党风喝坏了胃,喝得老婆分开睡。" 盈盈美女:"女性感性那一方面的思维比较多吧大概~~或者是逻辑思维特别烂,我也忘记了,反正是这个道理。" 靳国滨:"也许因为女人都比较感性吧。" BULLSHIT伟哥:"我想因为女性的直觉思维太过灵敏,以致于她们的抽象思维不够强吧,你可以好好研究一下。" 方圆:"或许女人较男人而言更感性吧,哲理?女人有自己的道理。" 小钱:"女人大多凭直觉行事,那些人生哲学对我们有什么用?!也许这也是男人觉得女人心海底针的原因吧。" 杨颖菲:"可能男的喜欢把事情复杂化,女的则把事情想得简单化。" 刘纯:"好有难度。女的忙着找老公,没工夫想哲学问题。" 郑曦:"因为哲学是理性的,女人是感性的。" 马大姐:"因为每个女人天生都是哲学家~" 林卉:"女人比较感性吧,况且还得花精力在其他事上,怎么可能像男的一样?" 亢斯涵:"这问题比较复杂啊~男权社会是关键因素吧,即使女性有更深刻更丰富的思想,也很少被记录和被重视。"亢同学惠允借阅她的藏书《源泉》,我发现了该书作者艾茵• 兰德(Ayn Rand)在某种程度上可被视为"女哲学家"。 李恺奇:"可能在人类进入文明之时,女性一直处于男性的附属吧,还有可能是生理上的差异吧。猜测而已,你考究一下。" 大妈:"因为女人比较注重细节的东西,而哲学是一个挺概括的东西,而且历史上女性的地位总不高。" 王樱璇:"厄……不过一路看过来每个领域成名出风头不都是男的远远大于女的嘛,可能只是生活发展的惯性,女人潜力巨大呀。" 卓尔:"女生比较容易满足于现状~愤青中男生居多~男生往往会考虑更多更大的问题~比如哲学问题!按'教父'的话来讲是分工不同。" 李炳卓:"女性受地位约束较难超脱。" 三、不是结论的结论收集了这么多人的答案,我觉得有重要影响并且可以作为研究突破口的观点至少有如下几种: 1、感性说。这是将女性与哲学未结缘的现象归因于女性的感性认识。 2、历史说。以历史的眼光观察和审视,探讨女人与哲学绝缘的本质。 3、生活说。主张女人的重心在于生活,因此不会去太多思考哲学问题。 4、综合说。从不同的角度思考,认为女人离开哲学是多种元素造成的结果。 5、其他学说。 其实该问题本身就是一个哲学问题,每个人在思考并回答的同时,就是在阐释自己当下的生活状态和生活哲学…… 后记起初,写这篇文章完全是为了娱乐;但后来,我逐渐认真思考起这个问题。 对这个问题的探讨,我们应该认识到这么一点,那就是当思维踫撞产生火花时,一定得好好交流,不然探索的机会转瞬即逝。每个人都是一个神奇,每个人都是一个谜,每个人的思想都是有价值的。只要拥有一个开放包容的心态,只要有新的元素,一切问题都将有探讨的可能,而我也乐意从事这样看来"毫无实际价值"的活动。 最后引用冯友兰大师的话:"根据中国哲学的传统,哲学的功能不是为了增进正面的知识(我所说的正面知识是指对客观事物的信息),而是为了提高人的心灵,超越现实世界,体验高于道德的价值。" “法治”两则第一则:《中国的法治建设》
【节选该文"一"的前半部分】 一、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历史进程中国是一个具有五千年文明史的古国,中华法系源远流长。早在公元前21世纪,中国就已经产生了奴隶制的习惯法。春秋战国时期(公元前770年—公元前221 年),中国开始制定成文法,出现了自成体系的成文法典。唐朝(618年—907年)时,中国形成了较为完备的封建法典,并为以后历代封建王朝所传承和发展。中华法系成为世界独树一帜的法系,古老的中国为人类法制文明作出了重要贡献。 1840年鸦片战争后,中国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为了改变国家和民族的苦难命运,一些仁人志士试图将近代西方国家的法治模式移植到中国,以实现变法图强的梦想。但由于各种历史原因,他们的努力最终归于失败。 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中国人民经过革命、建设、改革和发展,逐步走上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道路。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开启了中国法治建设的新纪元。从1949年到20世纪50年代中期,是中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初创时期。这一时期中国制定了具有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和其他一系列法律、法令,对巩固新生的共和国政权,维护社会秩序和恢复国民经济,起到了重要作用。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随后制定的有关法律,规定了国家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和公民的权利与自由,规范了国家机关的组织和职权,确立了国家法制的基本原则,初步奠定了中国法治建设的基础。20世纪50年代后期以后,特别是"文化大革命"十年(1966年—1976年)动乱,中国社会主义法制遭到严重破坏。 20世纪70年代末,中国共产党总结历史经验,特别是汲取"文化大革命"的惨痛教训,作出把国家工作中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重大决策,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并明确了一定要靠法制治理国家的原则。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和权威性,使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成为改革开放新时期法治建设的基本理念。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方针指引下,现行宪法以及《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民法通则》、《行政诉讼法》等一批基本法律出台,中国的法治建设进入了全新发展阶段。 20世纪90年代,中国开始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由此进一步奠定了法治建设的经济基础,也对法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1997年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将"依法治国"确立为治国基本方略,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并提出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大任务。1999年,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载入宪法。中国的法治建设揭开了新篇章。 进入21世纪,中国的法治建设继续向前推进。2002年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将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2004年,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载入宪法。2007年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明确提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并对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作出了全面部署。 I. Historical Course of Building a Socialist Country under the Rule of LawChina has a 5,000-year history of civilization. And the Chinese legal system goes back to ancient times. As early as in the 21st century BC, consuetudinary law appeared in China's slave society. In the Spring and Autumn and Warring States periods (770-221 BC), written law was promulgated in China, and a systematic written code of laws appeared. In the Tang Dynasty (618-907), China had a fairly complete code of feudal laws, which was passed on and developed in the following feudal dynasties. The Chinese system of law emerged as a unique one in the world. Ancient China made significant contributions to the legal civilization of mankind. After the Opium War broke out in 1840, China was reduced to a semi-colonial and semi-feudal society. To obliterate the sufferings of the country and rejuvenate the Chinese nation, people with lofty ideals tried to transplant to China modes of the rule of law from modern Western countries, but failed for various historical reasons. Under the leadership of the CPC, the Chinese people, after revolution, construction, reform and development, gradually took the road of building a socialist country under the rule of law. The founding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in 1949 ushered in a new era for China's promotion of the rule of law. The period from 1949 to the mid-1950s was the period when China's socialist legal system was first set up. In this period, China promulgated the Common Program of the Chinese People's Political Consultative Conference, in the character of an interim constitution, and some other laws and decrees, which played an important role in consolidating the new-born political power, maintaining social order and reviving the national economy. In 1954, at the First Session of the First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NPC), the Constitution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was promulgated. The Constitution and other laws enacted later defined China's political and economic systems, citizen's rights and freedom, set the standards for the organizational structure, functions and powers of state organs, and established the basic principles for China's legal system, thus initially laying the foundation for the rule of law in China. From the late 1950s, and especially during the chaotic period of the "cultural revolution" (1966-1976), China's socialist legal system was severely damaged. At the end of the 1970s, the CPC, after summarizing historical experiences, and especially learning painful lessons from the "cultural revolution," made an important decision to shift the focus of national work to socialist modernization, and adopted the policies of reform and opening-up. It also made clear the importance of the principle of governing the country by law. To guarantee democracy for the people, it is necessary to strengthen the socialist legal system, institutionalize democracy and make laws to ensure democracy. The goal was to make the system and laws stable, consistent and authoritative - not changing with changes of state leaders or state leaders' opinions or attention - and achieve the goal of having laws to go by, laws that must be observed and strictly enforced, and lawbreakers prosecuted. This was set up as the basic idea for the rule of law in the new era of reform and opening-up. Under the guidance of the basic principle of developing socialist democracy and improving the socialist legal system, China promulgated the present Constitution and basic laws, such as the Criminal Law, Criminal Procedure Law, Civil Procedure Law, General Principles of the Civil Law and 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Law, ushering in a new development stage of the rule of law. In the 1990s, China started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a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in an all-round way, further laying the economic foundation and putting forward higher demands for the rule of law. In 1997, the 15th CPC National Congress decided to make "the rule of law" a basic strategy and "building a socialist country under the rule of law" an important goal for socialist modernization, and put forward the significant task of building a socialist legal system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In 1999,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exercises the rule of law, building a socialist country governed according to law" was added to the Constitution, ushering in a new chapter in China's efforts to promote the rule of law. Entering the 21st century, China is continuing this undertaking. In 2002, the 16th CPC National Congress decided to take further improvement of the socialist democracy and socialist legal system, comprehensive implementation of the rule of law as important goals for building a moderately prosperous society in all respects. In 2004, "the state respects and guarantees human rights" was included in the Constitution. In 2007, the 17th CPC National Congress expressly called for comprehensively implementing the fundamental principle of rule of the country by law and speeding up the building of a socialist country under the rule of law, and made arrangements for strengthening the rule of law in an all-round way. 第二则:《法治:社会转型时期的制度建构——对中国法律现代化运动的一个内在观察》
写作时间:始于1999年年初(见该文的"作者注") 【节选该文"一",注释省略。】 一、"法治",一种新的意识形态?八十年代以来,中国社会经历了一系列急剧的、有时是戏剧性的变化,其中,在所谓"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名目之下,法律在国家政治生活中作用的改变,法律向社会生活诸多领域的渗透,以及法律话语在知识阶层乃至一般民众当中的传布,尤为引人瞩目。不久前,中共领导人再次提出"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口号,从而开启了又一轮的"法律热"。作为一种主导话语的"法治",似乎正在成为一种新的意识形态。 当然,人们所谈论的"法治",其含义不尽相同。官方的"法治"论说特别突出"社会主义"这一限定语,而这意味着共产党一党专政地位的不可动摇。"社会主义法治"的提法同时也被用来抵制"法治"理论的普遍主义诉求,这时,"法治"又被冠以"中国特色"一词,从而与主要是源于西方社会的法治理论和实践区别开来。这些用语和区分也反映在法律学者的论说当中,并且将学者们的立场区分开来。他们中有些人亦步亦趋地为官方的主张(各种"提法")提供理论依据,也有人同时把这种主张当作党同伐异的武器。另一些人则循着"法治"(The Rule of Law)与"人治"(The Rule of Man)的界分,进一步区别"法治"(Rule of Law)与"法制"(Rule by Law)这两种概念,并在此基础上阐述其法治理论。还有些人从自由主义的理念出发,主张跨文化和超时空的普适价值,并把这些价值视为"法治"和"宪政"的道德基础。不过,由于存在某些共同的和未经反省的前提和预设,这些不同论说之间的对立未必像表面上那样显著。 首先,有关"法治"的论说基本上是在一种浓厚的政治氛围当中、并且主要是围绕着现实的政治运作发展起来的,其结果是,对"法治"问题的思考常常被限制在表层政治的层面,其中可能涉及的理论问题则多被忽略。其次,由于"法治"论说与政治论说之间的密切联系,也由于八十年代以前的全能政治的影响犹在,一个与国家制度建设和政治权力运作有着密切关联的"法治"事业就被赋予了特殊的重要性,它被期待着解决的不仅是政治和经济问题,而且包括这个时代所有重要的社会问题。这种期盼与信念,在流行的所谓"法治的时代"这一口号里得到恰当的表达。最后,也是最重要的,在一种单线的和化约式的思想和表述方式中,"法治"作为"现代化"事业的一部份,又被视为社会"进步"的一项伟大工程,不仅是可欲的,而且是必然的,其本身的正当性不证自明;而在这一"现代"取代"传统"、"进步"战胜"落后"的历史进程中,国家居于领导核心,负责整个"法治"工程的规划和实施,知识分子则担任着不仅是启蒙民众而且(在可能的情况下和以不同的方式)教导统治者的重要角色。这些看法和信念,即使没有全部为"法治"的鼓吹者们明白而自觉地主张,至少或多或少地存在于他们的潜意识当中、支配着他们的言行。然而,正是这些基本预设,这些本身未经认真反省的看法和主张,使人们在一些重大问题上失去了提问的能力。着眼于这一点,我们可以说,仅仅把官方的"法治"论说视为意识形态是不够的,事实是,"法治"正在成为我们这个时代的意识形态。 指出当代中国"法治"论说的意识形态色彩,并不是要拒绝法治的理念,或否定法治理论与实践对中国社会发展可能具有的意义;相反,这样做的目的是要对"法治"理念本身进行理性的和批评性的检视,通过把"法治"理论置于中国特定的历史、文化和社会情境中加以反思,重新认识其历史的和现实的意义,进一步确定其性质、力量和限度。从这样的立场出发,本文将不把法治的诉求视为当然,而是要问:在中国,作为一项历史性要求的法治是如何发生的?推行法治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法治的价值何在?实现法治的途径是什么?通过谁来实现法治?什么样的法治?它会给什么人带来好处?什么样的好处?法治应当被视为目的还是手段?法治的正当性何在?显然,这一系列问题远非通过理论推演或者概念梳理所能够回答,而需要引入诸如历史、文化、传统这类与特定社会情态有关的因素,这样,我们便不可避免地引入了所谓的"内在视角"。 本文所讲的内在视角至少包含三重含义。首先,它要求我们从一个社会的内部去看问题,要求我们了解这个社会的发展脉络,尤其是这个社会在其漫长的历史中经常遇到并且感到困扰的种种问题,看这些问题与法治诉求之间有着或可能有什么样的联系。其次,因为强调社会发展内在脉络的重要性,我们便不可避免地要重新审视传统与现代的关系,既不简单地把"传统"视为"现代"的对立物而予以否弃,也不把任何名为现代性的事业都看成是对传统观念、制度的全面剔除和取代。为此,我们需要有一种长时段的历史的眼光,不只是从现代看过去,也学会由过去看现在。最后,但绝不是最不重要的,内在视角还要求我们改变以往所习惯的自上而下看问题的方式,尝试着自下而上地了解和看待这个世界。因为,法治所涉及的不只是社会的上层或社会中的少数人,法治是一项宏大的事业,它影响到无以计数的普通人的生活,又受到这些普通人的活动、努力和追求的影响并因而发生改变。 强调和主张所谓的内在视角,并不意味着无视或否认中国现代性事业中外部因素的存在,也不意味着试图降低这些外部因素的重要性。这样一种主张首先是基于此一基本信念,即任何一种现代性事业都只有在一个社会的历史、文化和日常经验中扎下根来才可能血肉丰满地存活下去。无论自由主义、宪政主义、还是法治、民主,除非中国的民众自己感到了对它们的需要并为之奋斗,否则,谈论这些观念、学说和理论的意义将是相当有限的。由此信念出发,我们就会把注意力集中在中国社会本身,并且追问,中国社会为什么需要法治?中国需要什么样的法治?这时,外部因素并未被忽略,而是被置于内在视角中理解和叙述。 显然,这里涉及的问题相当复杂和微妙。比如,就本文所讨论的主题而言,外部因素所起的作用是怎样的,应当如何估价?在所谓的内在视角中,外部因素与社会发展的内在脉络是怎样结合起来的?它们之间的关系应当如何来把握?对这些问题,我将在本文适当的地方加以讨论,但是,在此之前需要强调的是,内在视角并不预设任何一种形式的二元对立,无论是东方与西方的对立还是内部与外部的对立,也无论这种对立中的一方被看成是好的还是坏的、纯洁的还是邪恶的。同样,内在视角并不预设某种认识论上的优势,按照族群或者文化来划分观点或者观点的正确性。主张内在视角旨在强调问题的内在性,它所针对的是那些忽略了问题内在性的外在视角。外在视角可能采取各式各样的形式,比如,把中国今天正在开展的法治事业主要视为某种外部要求的产物,它可以是对国际社会压力的某种反应,也可以表现为对外国投资者要求的满足;又比如,把法治看成是国家加于社会、知识精英加于民众的东西,或者是某种社会发展规律或历史必然性的显现。持这类看法的人可以是中国人,也可以是任何其他国家的人;他们可以是商人、律师、官员,也可以是学者。而无论什么人,只要持外在视角去了解和看待中国的法治,他们的看法都很容易脱离社会现实,并且程度不同地忽略那些有价值的和应当注意的问题。 要从内在视角出发回答上面提出的问题,首先需要确定适合于本文讨论目的的分析性的法治概念,这种法治概念应当既不脱离人类已有的法治理论和实践,又能够在中国社会内部找到其根据。其次,通过回顾中国近代以来的法律现代化运动,我们可能发现一些线索,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这场运动的背景和原因,尤其是了解可能通过引入和建立现代法律制度来解决的问题。这些问题,就其产生和存在于社会内部这一点看,可以说是"固有"的,而就它们可能通过引入现代法律制度和原则来加以解决这一点来说,它们又是现代的。这样,我们就在"传统"与"现代"之间建立起某种重要的和内在的联系。再次,同为现代性事业的一部份,(现代民族)国家建设是与法律现代化运动平行且密切相关的另一主题,值得我们特别注意。实际上,国家与社会、国家与法律以及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动态关系既是我们理解中国法律现代化运动的重要方面,也是中国当代法治发展的关键所在。最后,我们将讨论法治的合法性问题。这个问题将引导我们进一步探究"法治"在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展大背景中的位置,探究和说明法治与其他重要政治制度如民主之间的微妙关系。 两会召开随想"时髦话谁不会说?说逆耳之言,说群众不爱听的话,说负责任的话,那才需要道德上的勇气。" ——胡适 (载:《胡适来往书信选》中册,中华书局1979年版,280页)
"人大,人大,听起来很大。其实也没啥,就是一堆老头子吵架。" ——吴世昌
(载:施议对:《博士之家》,75页)
那日,在前往阴阳蛋的路上,一辆辆警车、一名名警员、一条条带子把人民大会堂圈了起来。 有几个地下通道的出口也被印有"police 警察"的蓝带子封住了。 看来这是为了加强保障代表们、委员们的人身、财产安全而进一步采取的措施吧。 我只能绕道而行,像极一条落魄的狗。 可是,人民与代表们被无情地分开,代表们还能代表人民吗???
倘如吴世昌先生所言("老头子吵架"),起码也算是好事。可是现在,表决都一般安排在中午饭前,饥肠辘辘的代表们哪有心思神圣地讨论、投票?
莫吵莫吵,和谐重要; 要不早点举手,没时间吃饭喝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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